Sunday, September 2, 2007

悠閒台中記

20070901

一早睡得飽飽,拿起昨晚整理的簡單行李,跑到台北搭乘往台中的統聯。不知怎的,車上怎麼也睡不著,就這麼半昏半醒的到了台中。

週六往東海的微微爬坡中港路,既沒什麼車也沒什麼人,坐著好友心愛的噗噗車,一邊後悔沒穿有彈性的牛仔褲,一邊感受到和煦陽光與微風所帶來的悠閒感。啊~ 真是令人懷念的氛圍。

出發閒逛時,已是下午4點半鐘。先是逛了已經改名字的國際街,再來是台中必遊之地-逢甲大夜市。人真的有夠多。不過今天很開心,吃到難得一吃,以前和飛筆常吃的,僅此一家的傻瓜麵加招牌豆腐。只有一句話,就是讚啦!!

雖然行程感覺人很多到人擠人的程度,卻是悠閒的步調。與其說是到台中玩,不如說是重遊台中。真的,相同的路線,不同的遊伴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感受。

逛完逢甲「大~」夜市,回到東海,小小晃了一下東海別墅,買了同樣是經典必吃的東山鴨頭,跟店面走古早懷舊風味的正港好台涼水店的青草茶。這家轉角的王媽媽東山鴨頭真的很好吃,尤其是她的滷蛋跟鴨血,一口咬下去,在你還來不及分析為什麼好吃的時候,你的感覺已經告訴它真的很好吃,好吃到腦袋中只有三個字-「好好吃!」,就這麼配著道地的青草茶,看完原來有驚悚的法國浪漫愛情片《敢愛就來》(Love Me If You Dare)。

20070602

堅持假日一定要睡滿 7、8個小時的我,直到10點才起床。在進行東海牧場初體驗之前,在新開的MOS吃了早餐。雖然已過10:30,好心的服務生仍給了早餐特惠的價錢。或許是東別的學生早上不習慣喝咖啡,熱咖啡是點了才煮的。

或許因為人不多,陽光也不強烈,雖然時近中午,卻仍感受到一股悠閒的氣氛。看到連串的車子,反而覺得他們很奇怪,一大早是要去哪裡呢?就這麼悠閒的從後門進去,經過社科院、圖書館、文理大道、路思義教堂、郵局、通往東海牧場的羊腸小道、東海湖到最後的東海牧場外。一邊散步,一邊拍照。真是愜意!對了,東海牧場的鮮奶冰淇淋味道也太奶了一點,讓我好想大口喝冰牛奶~

這趟出門就這麼花了3個小時的時間,回程路上還特別買了豆子的芋圓仙草凍回住處吃,還有要孝敬家人的雞爪凍。可惜肚子不夠裝,不然就再來一份,唸書時不知撫慰了多少次大夥肚子,俗稱「窮人的好朋友」的福州包,20元就有4個大大的福州包喔,現在想到還會流口水。

久久回去一趟,真是開心

Friday, August 31, 2007

【閱讀】怪人很多個

《智奈美的風景》(チナミの風景)
By 野本明照/ KUMAKO 譯。
台北:臺灣東販,2007。

智奈美是一個住在貓目町的小學生。不知為什麼她總是會被怪人吸引,但她對怪人的態度很惡劣也很毒舌,卻老是跟怪人攪和在一起,可以為了怪人而不去上學。一個認識鎮上所有怪人的早熟孤僻小學生。 她說:

不知道
為什麼
這座鎮上...
充滿了一堆怪人

怪人有很多個,有認識外星人的同學,10年期限的魔法高中生,睡著要三天後才能醒來的氣球男,還有花了33年用石頭建造一座類似地獄版迪士尼樂園的住家......等。每一個小故事都帶出一個怪人,而每個怪人看似無意義或無解行動的背後,多有個合理的原因與源由。如,在路上看到一個男人把氣球綁在身上,一定會覺得他很奇怪,尤其他還邊走邊睡。深入瞭解後才發現,因為氣球男有夢遊症,每次睡著醒來後全身都是傷痕,為了避免被汽車撞倒,他才將明顯的氣球綁在自己身上,讓駕駛注意到他,減少受傷的機會。

對於老是跟怪人混在一起的自己,加上占卜師的斷言:「和那些怪人扯上關係,這就是妳的人生。妳往後也背負這個命運活下去喔!」智奈美感到不舒服,但占卜師送她一句話:

不管是誰,只要忠於自己的活著,不都是一個怪人嗎?

面對自己受到怪人吸引,不由自主想跟怪人混在一起,也被歸類為怪人一員的智奈美,在故事的最終篇,她終於面對她與怪人之間的命運牽連,也誠實坦率的接受喜歡跟怪人在一起的自己。

啊~ 真是個好故事。

不過,喜歡這本漫畫的自己也是個怪人嗎?

Thursday, August 23, 2007

年輕的身體

眼角一瞥,不自主的注意到一個移動中的女性背影,正準備排隊搭捷運。

浮上心頭的是「哇~好年輕的身體!」有著微微灰白的頭髮,她的臉看起來不特別年輕,年約40歲上下吧。但是她的身體卻給人一種異於她年紀的年輕感覺。

不是全身充斥著賀爾蒙、淡淡微溢著肉香感的青春肉體,那是一種不太屬於她年紀會有的輕盈的身體律動感,維持在一種很好的狀態。即便是小她多歲的我,都不一定會有的身體舒服姿勢。除非是我很注意,再加上沒背什麼很重的包包。偏偏我的包包都很重,真不知道自己沒事帶這麼多東西幹嘛。

為什麼會這麼令我印象深刻,因為她的輕盈不是來自於體重,而是身體控制。當然她並不胖,也不肉,但你也不會覺得她瘦。真的,就是「fit」。那是骨頭與肌肉所帶來的年輕感。想到這,不禁覺得雖然青春無敵。真的,青春幾乎可算是神丹妙藥。這點可是已經過了青春的我才體認到的。不知為何,人在年輕時總愛為些無聊的小斑小痘苦惱,不願走出家門。不過,哈,這正是青春的證明。有點離題了。總之,時間與歲月雖然讓人難以違背自然的法則,也真實的讓人成為他/她自己的樣子。正是這點,讓他/她們充滿魅力,令人難以自拔。不可諱言的是,這也是因為大多數的人難以通過時間的考驗。

隨意卻自然的抬頭挺胸行走方式,真的很令人羨慕。

偷偷許下心願,希望自己在40歲的時候也能維持或擁有這樣的身體狀態。

我愛 iLi Bear 愛冰熊

(上圖來自酷卡共和國的網站)

最近有好多加購的可愛公仔。這是統一為了宣傳自己的商品 -「冰之戀」冰品的活動。超可愛的啦~。在 愛冰熊的網站 上,可以看到每個愛冰熊的角色設定與其對應的冰品,還有桌布等的貼心下載功能。


今晚,劍及履及的我,立刻就衝去鄰近的7-11買冰去了。冰好吃,公仔有質感又可愛。哈哈~我的愛冰熊是Be a Rocker的「酷薩克」喔^^

我的小克

網站上的角色說明

Tuesday, August 21, 2007

Linkin Park 要來了!!!

【Linkin Park 2007亞洲巡迴演唱會】
11月16日(五)
台北中山足球場

Oh、Oh、Oh~傳說已久的 Linkin Park 終於要來台灣開演唱會了!再多的驚嘆號,也無法表現我內心莫名的狂喜,吼~

雖然偶爾也會懷疑這樣嘶吼般唱歌,喉嚨是不會壞嗎?但每次聽他們唱歌都覺得超爽,讓我們一起去 Linkin Park!

Linkin Park - Bleed It Out



相關售票資訊請見年代售票。

Tuesday, August 14, 2007

與10歲娃兒同等級

跟Phoebe提到週末的煙火會,星光幫會出席,她於是想到上次跟10歲姪女之間的對話。

姪女:「你喜歡星光幫的誰?」

Phoebe:「ㄟ~沒有特別喜歡的耶」

姪女:「我最喜歡林宥嘉了^^」

(...這橋段、內容跟語調似乎有點熟悉,正想開玩笑說,可以認識她姪女時)

Phoebe:「為什麼最喜歡他?」

姪女:「因為他很可愛^^」

Oh...熟悉程度,立即破百!Orz...

事實上,這段話,若將說話的人從姪女換成ㄟ咧共,Phoebe換成被強迫分享的同事們,亦是可行。說話的內容跟語調就是這麼一模模一樣樣,一個字都不用換,且語氣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原來,我跟10歲娃兒同等級。

******

PS1:待我同Phoebe說完上面這段。好心的她,立即安慰我說,也許你也跟80歲的阿媽同個等級ㄚ。我想她的意思應該是要安慰我,林宥嘉的魅力是大小通吃。這是沒錯。只不過當我聽到10歲的小姪女覺得林宥嘉很可愛時,不禁想到,那同樣覺得林宥嘉很可愛的我,到底算是什麼呢?

PS2:還是要強調,他唱歌真的很好聽,是先喜歡他的歌才覺得他可愛的。不過,輪流插吸管,一次拿一排養樂多喝的樣子,真的是很可愛^^

PS3:呼籲剛加入我的宥嘉世界的給樂王,快快挺身而出。

Sunday, August 12, 2007

【電影】This is Jason Bourne.

《神鬼認證:最後通牒》The Bourne Ultimatum
Directed by Paul Greengrass
(USA, 2007, 111 min.)

動作片,很少是我片單的優先選項。或許因為如此,《The Bourne Identity》上映時,知道是Matt Damon主演,只覺得,啊,他也演起動作片了。雖然很喜歡他演的《天才雷普利》(The Talented Mr. Ripley),卻沒有太大的興趣去看他演動作片。

直到昨天老妹找我去看第3集,才趁機先看了在第四台重播的第二集。大體上,覺得還蠻好看的。不過受制於電視的小畫面,與被偷接造成的模糊影像畫面,在電影最後的飛車部分幾乎分心。

雖然我在電影院與Jason Bourne的第一次接觸,已經是電影系列的最後一集,卻不覺得為時已晚,而是有種心滿意足的開心。完全感受到Bourne系列的魅力。還好,我有機會在電影院裡看到1集,而不是完全錯失他。

冷調的動作片

我不懂什麼叫做間諜片,但是我喜歡片中那種快節奏感的電影速度卻帶著一種冷冷的調性,不是那種激情式的動作片。這種冷調可能來自於導演或編劇的處理方式,不是要塑造一個不死的無敵英雄,雖然 Bourne的命真的很硬。冷調也有可能來自於Matt Damon的個人特質。總覺得他跟Ben Affleck比較起來,不是說他不陽光,而是有種看不透或陰暗的特質。當然這也有可能是他戲路的緣故。在片中,我覺得Matt Damon將他的角色處理得很好,因為在看電影的途中,完全不覺得他在「演戲」,真的很厲害。

幾無冷場

雖然我說這是部冷調的動作片,有趣的是,電影的速度感很快,幾乎感覺不到「速度慢」的時候。有機會讓觀影者分心的時刻,幾乎可說是無。即便是片中勉強可說是停頓較久的部分,也會覺得那一段眼神的凝視與交錯是具有特別意義的。正因為如此,看這部電影是一大享受,因為你的心思會忙著追上電影的節奏,而完全沈浸其中。

真正厲害的殺手

在動作部分,這個角色的設定真的很棒。片中,真正厲害的殺手,也就是Jason Bourne能將隨手可得的物品變成他的工具/武器。所以他可以利用電風扇讓敵人分心,也可以利用捲起來的雜誌來對付持刀的追殺者。或許這也是他長命的原因。不是手上有槍才叫做厲害,是吧!另一個長命的原因,就是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對於情勢的掌控,資訊的判斷,極強。這部分或許有點over,不過也是如此所以看得很痛快。

Must See!

之前,受到眾多徒負虛名的續集片影響,我將今年夏天最好看的娛樂片頭銜頒給了《變形金剛》(Transformers)。今天,我發現 The Bourne Ultimatum才是今夏娛樂片的王道!

配樂,缺一不可

配樂很棒,將整個電影的節奏跟氛圍表現得很好。片尾曲是Moby為Jason Bourne所作的主題曲"Extreme Ways",親自演唱喔, 超好聽!

Extreme Ways (Bournes Ultimatum) - Moby

Thursday, August 9, 2007

捷運上要教訓他人應有的禮貌

要在公共場合指責別人,其實是一件很冒失的事情,所以我都會確認我是不是有理。不是說我會一直盯著別人,而是發現有人好像就是要插隊的樣子,才會注意他是不是要插隊。 By Emily K.

捷運裡的Emily是個有勇氣,會教訓不守捷運搭乘規矩的人。到目前為止,教訓過的對象雖不到成千上百,但一定超過1o隻手指頭跟10隻腳指頭。教訓他人的內容有,不可以在捷運裡吃東西、喝飲料、不可以插隊、要求他人讓座給老人跟孕婦、小朋友不可以在行進中的捷運上奔跑玩鋼管等。

曾經親眼目睹,小朋友在捷運上單手握著鋼管,不停地晃圈圈,自以為是小飛機還是什麼的。因為佔著鋼管不放,鋼管旁就無法站人,加上晃圈圈的過程中,幾次都危險地快撞到他人,迫使他人一直往車門邊站。媽媽坐在旁邊也不管,真的是非常沒有禮貌。看得Emily真的是怒火攻心,眼睛不自主兇狠地瞪著小朋友看,一不小心發出殺人光線跟聲音說:「小朋友,不要再繞了,很危險」。要知道,Emily平常不笑的時候,別人就以為她在生氣,所以當她生氣臭著臉時,對小朋友來說,簡直就像是惡魔。只見被嚇到的小朋友直接飛撲向媽媽的懷裡,把臉埋在媽媽的腿上,還不時地偷偷轉過頭偷看她是不是還在瞪自己。

據聞,某次上班捷運車廂內,或許因為大家都還沒睡醒,車廂內非常安靜,突然有個白目把電動的聲音開得很大聲,很吵。Emily於是站起來和藹對他說:「可不可以請你把音樂關小聲一點」,那位想跟大家分享他對於電動喜愛的男士,極為不悅地轉過頭來,很屌地說:「So What」。可惜Emily不吃英文這一套,畢竟經過「leave me alone」事件,到獨自出國的膽量訓練,至今聽聞英文已不會讓她驚慌結舌。只見她拉下臉來,怕對方聽不懂中文似地,一字一字地說清楚:「把、音、樂、關、小、聲」。

對於在捷運上教訓他人經驗如此豐富的Emily,沒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敢踩她的線。

話說,時常搭乘捷運的人,大多知道最邊邊的排隊line。明明排隊空間有限,卻也設了一個三角點讓人排隊。Emily一如往常走向最後一列排隊。當時前面已有1人排隊,她站好第二個位置,聽著Mp3,看著捷運報,等著車來。排隊時隱約聽見有人指責的聲音,不以為意。突然有1人衝向她,在距離3-4步左右,對她破口大罵,指責她沒有排隊,要她排隊什麼的,聲音大到大家都在看。

Emily呆愣了一下,因為她明明就有排隊。同時也瞄到她前面那個人默默移到跟她平行的右邊。對於情勢的發展,她感到不可思議。那位破口大罵的歐吉桑,不知是沒睡好還是早上不爽,誤以為她好欺負,也沒搞清楚到底有沒有插隊。這下子,可真是惹惱了Emily。一向只有她教訓人的份。Emily於是反擊回説,我有排隊。結果,破口大罵的歐吉桑惱羞成怒,罵得更大聲。打算利用「聲音大」的策略,賭Emily不好意思在公開場合跟他大聲,還作勢要打她。

不幸的是,歐吉桑賭輸了。算他運氣不好,遇到「捷運上教訓他人經驗豐富」,「堅信有理就站的住腳」及「最討厭以為聲音大就有用的惡勢力」的捷運教訓達人-Emily。這段被踩線的小插曲就ending在Emily怒極,大聲放話說:「老娘你管不著!!!」。

Emily雖然是正義必勝,遇到也是一肚子氣,更不用說運氣極差的歐吉桑,本想借機發洩自己的壞情緒,最後卻只能摸摸鼻子閃人。

整件事,超鳥的。這故事告訴我們,不可以隨自己心意,亂借故教訓他人,教訓,依教訓達人所言,也是有其規矩要遵守的。

懂了吧,怕壞人的搞不清楚狀況歐吉桑。錯了就要道歉,不要錯了還想用聲音大跟暴力威脅別人。實在是...不可取。

Sunday, August 5, 2007

Happy Birthday to u

我說: Hey!今天是你的生日,祝你生日快樂!希望你身體健健康康,順心...

你說: 你也是喔,要健康快樂喔.


後知後覺

前陣子看賀景濱的《速度的故事》,其中談到鄉愁,這個感覺很有年紀、很後殖民、很現代的字眼。看著他所寫下的:

李伯夢想到一個跟死亡很接近的東西,那就是鄉愁。

鄉愁是一種很奇怪的觀念和感覺,是對過去的懷念,也是對未來的渴求;換句話說,是將過去美化後的未來烏托邦。小孩子不會有鄉愁,因為小孩是沒有過去的人。然而,只要我們存活夠久,足夠我們蓄累出一筆過去,那麼,那種「回家的衝動」就會悠然在耳邊響起。

回到哪裡呢?偏偏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正因如此,迷宮中的老鼠注定要永遠四處亂竄,奔波不停。就是這種鄉愁的情緒,使得小老鼠無法分辨迷宮的進口和出口。

(p.64-65)(粗字部分為我加。)

突然有種被雷打到的感覺。

原來我對於某種情感與狀態的懷念或執著,之所以無法分辨、捨棄、遺忘,甚至是苦苦糾纏,是因為我處於上述所謂「鄉愁」的狀態。忘不掉是因為我把它當成是我未來想要的藍圖,「是將過去美化後的未來烏托邦」,這句話說的真是太好了!難怪分不清...忘不掉。

過去除了美好的部分,也同時存在著令人不開心的事情。但無論好或不好,既然是「過去」就已經「不存在」。對一個已經不存在的事物,硬生生抽換掉不開心的部分,只留下自己想要的美好、軟綿綿、傻呼呼的回憶與構圖。除了「空」與「假」,還會是什麼呢?

恰巧,在看過這段文字後不久,跟朋友聊天,不經意中發現,原來我是個死心眼的人。許多時候,果真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雖然這中間還是要扣掉部分非當事人的因素。這對自己也算是個新發現,至少從沒這種自覺。

知道又能如何呢?就像迷宮中的老鼠仍無法分辨進口跟出口。是不能怎麼辦。不過答案也從來不是外給的,必須要是內心浮現的。能夠瞭解狀態,對我這種個性的人就是一大步,其他的,就交給時間跟潛意識了...

Sunday, July 22, 2007

【電影】《300壯士》

《300壯士: 斯巴達的逆襲》300
Directed by Zack Snyder
(USA, 2007, 117 min.)

週末借了片子回家看。這由法蘭克米勒(Frank Miller) 原著漫畫改編的電影。述說斯巴達李奧尼達(Leonidas)王率300位斯巴達士兵,以寡擊眾對抗波斯國王薛西斯與他所率領的波斯百萬大軍。藉由他們的英勇與犧牲激勵了所有希臘人對抗波斯敵軍。

很棒的部分:

  1. 畫面的光線、顏色與構圖,視覺美到不行。超美,美到可以掩蓋其他的缺點。忍不住想若是坐在電影院裡看大螢幕,該是多麼享受!即使沒有內容,即使劇情單調。

  2. 肌肉的線條超讚。尤其是斯巴達首戰波斯時,李奧尼達一人首先出擊那段,會發現原來攻擊可以這麼的流暢、這麼的好看,劍與盾可以耍的這麼順。電子配樂也超棒。

  3. 猛男、猛男、還是猛男。

其他的部分,ㄟ,還有別的嗎!?

Tuesday, July 17, 2007

我要的只是你在我身邊



左邊的照片是今天傍晚在路上拍的。覺得很美。

不特別覺得周杰倫的「楓」好聽,但,每每在沒有預期的情況下聽到這首歌,總有,哇,好有感覺的歌。

請將下方所附歌詞當參考用。因為這首歌在邊看歌詞邊聽歌的分心情況下是不會覺得好聽的。




楓 by 周杰倫
詞:宋健彰(彈頭) 曲:周杰倫

烏雲在我們心裡擱下一塊陰影
我聆聽沉寂已久的心情
清晰透明 就像美麗的風景
總在回憶裡才看的清

被傷透的心能不能夠繼續愛我
我用力牽起沒溫度的雙手
過往溫柔已經被時間上鎖 只剩揮散不去的難過

緩緩飄落的楓葉像思念
我點燃燭火溫暖歲末的秋天
極光掠奪天邊 北風掠過想妳的容顏
我把愛燒成了落葉 卻換不回熟悉的那張臉

緩緩飄落的楓葉像思念
為何挽回要趕在冬天來之前
愛你穿越時間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讓愛滲透了地面 我要的只是妳在我身邊

被傷透的心能不能夠繼續愛我
我用力牽起沒溫度的雙手
過往溫柔已經被時間上鎖 只剩揮散不去的難過

在山腰間飄逸的紅雨 隨著北風凋零
我輕輕搖曳風鈴
想 喚醒被遺棄的愛情 雪花已鋪滿了地
深怕窗外楓葉已結成冰

緩緩飄落的楓葉像思念
我點燃燭火溫暖歲末的秋天
極光掠奪天邊 北風掠過想妳的容顏
我把愛燒成了落葉 卻換不回熟悉的那張臉

緩緩飄落的楓葉像思念
為何挽回要趕在冬天來之前
愛你穿越時間 兩行來自秋末的眼淚
讓愛滲透了地面 我要的只是妳在我身邊

《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

【博客來】分享書的入口,也就是在我右側欄位的「book100讀書會」,每個月都會選讀兩本新書。除了提供書本推薦文以增加讀者購買率外,也提供讀者交換心得的平台。特別的是,出版社亦藉此平台,針對選讀書籍的後製部分,如排版的規劃或封面的設計等,提供相關說明與解釋,讓讀者得以一窺書籍後製工作的種種考量與所耗的功夫,進而加深對書籍的親切與認同感。

七月份出版小秘密提供的是《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這篇文章不但提供了《失物之書》封面版本的演進過程,同時敘述責編是如何一方面害怕設計師生氣,另一方面又希望能有理想封面的心路歷程,那種兩難與小心翼翼,對照平日與設計溝通的過程,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確實《失物之書》的封面很有感覺。暫且不論與書本內容的關聯,單純就個人感覺,真的是很喜歡封底的那個快翻爛的書頁甚於封面。(如下)

Sunday, July 15, 2007

【閱讀】我心中尚未崩壞的部分

《我心中尚未崩壞的部分》(僕のなかの壊れていない部分)
By 白石一文 (Shiraishi Kazuhumi) /陳明姿 王憶雲 譯。
台北:麥田,2006。

為什麼自己不自殺呢?要是沒有被生下來該有多好

主角每天都問自己:為什麼自己不自殺呢?

書中雖採自述的方式,他卻像是個沒有感情的人。全然看不出他對與他有不同關係的女人的態度與想法為何?也搞不清楚他是愛或不愛她們。面對別人的質疑時,他說「我總是顧慮每個人,避免以不確實且淺薄的感情去強壓別人,同時我也時時留意不要讓對方產生錯覺,或者大意地造成對方有如此的情緒。而且,為了確保我一貫的態度,我貫徹施行的鐵則是,不管什麼時候、什麼狀況,絕對不以自己的利害為優先,也不與他人做利益交換。」(p.125-126)

直到後半,漸漸瞭解主角遭到母親遺棄的傷害及形塑他的過去。他深信面對慾望,人只是慾望的載體,只能被命運決定。甚至連出生與否都只是母親任意下的後果,也就是說人並非為了什麼偉大特殊的目的而出生,僅僅只是被迫誕生。正如同人不擁有殺害他人的權利,人也不擁有殺害自己的權利,人不是選擇生存而是被迫生存。

對他來說,人性的善與惡沒有意義,因為人無法決定自己要不要被影響,這又是由於人無法獨立而活著。同時也認為,即便決定了什麼也僅僅是對於他人的無謂負擔,因為沒有顧慮到被你決定影響的那個人願不願意被你影響,故他盡力避免自己過於涉入他人生活。這正是我們在閱讀中所感受到的疏離感,與主角女人無法感受到他的心的緣故。

主角幼年被遺棄的後遺症使得他努力想去「理解」人,但不信任「人」是個有溫度,可以去感受的生命。或許這是因為他仍舊無法接受何以母親,這個讓他誕生在這個世界上的人會不要他,雖然他可以理解母親當時有自己的苦難與問題要處理,在感情上是怎麼也無法承受這個事實。於是他認為人終究是無法相互理解的,無論再怎麼替對方著想,只能盡量接近,除非你能夠完完全全拋棄掉自我的一切,完全成為那個人才有可能。他相信唯有如此才是解決之道。

問題是他無法,事實上也不可能拋棄掉自己去成為母親去瞭解母親。他陷入困境跳不出來。既無法解決也無法逃開。這是他已經崩壞的部分。之所以尚未完全崩壞,在於他身上有一股力量在與他拉踞。身邊重要的人與他閱讀的文章,在在嘗試告訴他,人必須先愛,先接受自己才有可能放開去理解接受他人。

書末他終於知道這些人想要告訴他什麼,卻發現自己離他們好遠。

單純的感想

忍不住要先說一下,封面的設計真是讓人難以接近這本書。

我覺得作者白石一文很厲害,因為他把一個這麼虛無的主題,不但寫得讓人看得下去,也處理得很好。而且我覺得這本書在你對自己產生疑問的時候看也很不錯。某種程度上會找到共鳴,找到一種有人和你在一起的感覺。而那會讓你覺得稍稍比較好過。

人總是需要支持的,不是嗎!

***

人們總是說必須正面思考、老了也要好好活著等等,但是最好自己這樣想就好,不要去勉強他人。不需要每個人有志一同想法積極,不需要每天都生氣蓬勃地活著,陰沈過活也無妨,醉生夢死了結也無所謂。要怎麼思考,怎麼生活,隨個人高興,反正人生在世就是無法事事如意,不如意的時候就只能死心。(p.80)

*

我和母親的死亡一事其實什麼關聯也沒有,於是我決定讓母親在接下來所剩的一、兩年裡,就像她以往那樣一個人過活即可。(p.183)

*

不過剛開始的時候,我無法理解我該說的話為什麼由母親說了出口。她突然在我眼前蹲了下來,我拉著職員的手,母親像是要搶回我一樣,把我抱了過去,邊哭邊反覆說著:「對不起,對不起。」於是我才瞭解自己並非幹下壞事。被緊緊抱住我幾乎不能呼吸,腦中一片空白。

那個瞬間,我第一次覺悟自己被母親遺棄。

人類遇上真正慘烈的事情,根本就束手無措,哭也哭不出來,笑也笑不出來。唯一能做的事只有恐懼。

我一邊被母親抱著一邊因為恐懼而不停地顫抖。(p.229)

Friday, July 13, 2007

星光燦爛的一週

還記得第一次知道星光幫,是在6月1日反毒會議的晚上。

那天住在飯店,因蘭妮的緣故轉到中視,看到是歌唱比賽節目也不以為意。當時節目在進廣告前,有個好歌回顧之類的東西。先是重播聽到蕭敬騰唱「新不了情」,唱的真好,心中的大疑問,怎麼會被淘汰。好在蘭妮就在旁邊為我解釋,但也讓我很想聽聽楊宗緯唱的版本是好聽到什麼程度。當看到林宥嘉唱的「懸崖」,整個人簡直就被他迷住,唱得真是好聽。

因平日固定收看的電視節目只有AXN的CSI,與偶爾看的康熙來了。真要看什麼娛樂新聞也搞不清楚現在哪些時段有哪些節目,感謝YouTube與眾多熱心上傳的朋友,讓我可以看到他們之前的歌唱與表演。因正值新唱片宣傳期,這週幾乎可說是瘋狂尋找他們的影音...他們的歌也一直在我腦中盤旋不去。

下面是我最近很愛的「你是我的眼」,蕭煌奇的詞寫得很棒很有感覺,林宥嘉讓我重新愛上這首歌。



你是我的眼
作詞:蕭煌奇 作曲:蕭煌奇 編曲:洪筠惠

如果我能看得見 就能輕易的分辨白天黑夜
就能準確的在人群中牽住你的手

如果我能看得見 就能駕車帶你到處遨遊
就能驚喜的從背後給你一個擁抱

如果我能看得見 生命也許完全不同
可能我想要的我喜歡的我愛的 都不一樣

眼前的黑不是黑 你說的白是什麼白
人們說的天空藍 是我記憶中那團白雲背後的藍天
我望向你的臉 卻只能看見一片虛無
是不是上帝在我眼前遮住了簾 忘了掀開

你是我的眼 帶我領略四季的變換
你是我的眼 帶我穿越擁擠的人潮
你是我的眼 帶我閱讀浩瀚的書海
因為你是我的眼 讓我看見這世界就在我眼前

就在我眼前

Sunday, July 8, 2007

【閱讀】看!有流星~

《星塵》(Stardust)
By 尼爾.蓋曼(Neil Gaiman)/蘇韻筑 譯。
台北:繆思文化,2005。

先說說,為什麼會買這本書。

  1. 數年前,僅憑著翻閱數頁,就有了Neil Gaiman的《Neverwhere》。卻因英文版的緣故,遲遲未能開始看。
  2. 無意中發現這本書竟然在台灣已經有中譯本為《無有鄉》,隨即購入。且作者Neil Gaiman竟是頗有名氣的英國奇幻文學作家,台灣已有多本譯作,好幾部作品也據說準備改編成電影。
  3. 某天逛書店,發現Gaiman的《星塵》跟《煙與鏡》在打折,翻了翻,當下就帶回家。

明明《無有鄉》比較早入手,為什麼沒先看?

  1. 覺得《星塵》比較輕鬆,比較快看完。
  2. 因為前陣子才剛一口氣看完 Simon Green的「夜城系列」(The Nightside series)第1-3集,分別是《永夜之城》、《天使戰爭》與《夜鶯的嘆息》,暫時不想再看到奇幻的推理小說。
  3. 《星塵》已改編成電影,預計年底上映,想在電影上映前看完小說。

言歸正傳,《星塵》是個什麼樣的故事?

  1. 故事開始於,一個被愛情沖昏頭的少年,對著少女發誓說,我要把剛剛那顆流星帶回來給你,證明我的愛。(喔~真是浪漫)
  2. 勇敢的少年進去精靈仙境,開始他的旅程。
  3. 旅程上遇到許多機會與考驗,慢慢的成長也逐漸體會到許多事情。
  4. 少年完成任務,帶回星星,同時瞭解自己的身世之謎。
  5. ㄟ...就是少年的成長之路,是童話故事!

那麼,這本故事書好看嗎?

  1. 很好看
  2. 想繼續看下去的好看
  3. 看完之後,仍然覺得很好看

這...有說跟沒說一樣,到底是怎麼個好看法?

  1. 雖然是童話故事,但不是只有好人與壞人。
  2. 故事人物出場時,不會很無聊到讓讀者馬上就猜到他/她們往後與主角之間關係會以什麼方式呈現。而且,由於彼此的關係是建立在他們相遇時的處境。所以沒看到那一刻,你不會知道這些人是會幫助還是妨礙主角,於是更能享受閱讀帶來的驚喜。
  3. 情節不重複,而且世界與人物在細節上的設定很有趣。Gaiman的腦袋真厲害!
  4. 雖是有情人終成眷屬的完滿結局,但不老套。故事中事物或世界運作的規則很清楚,即使再厲害的人物或男女主角的偉大愛情都無法違背或抗拒這些運作規則。
  5. 說再多也沒用,自己看了就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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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ursday, July 5, 2007

好久不見的瑜珈

今天跑去上瑜珈課,老師看到我,直說好久不見。

真的,好久不見!

看了看上課卡,哇~竟然有快半年的時間沒瑜珈了。

因為太久沒做,動作都生疏了。忙得我一邊要用眼睛看老師的動作,一邊要手腳並用做動作,同時還要記得注意呼吸。另外,因為汗不是流出來,是用滴的,搞的我還要找時間拿毛巾擦汗,不然汗水就會跑到眼睛裡面看不見動作。真的,很忙...Orz。

上完課,赫然發現衣服都濕了,腿都軟了。

然而,回家的路上,走著走著,身體卻覺得輕鬆。好妙。

心情好像也不錯,沒什麼雜緒,嘴角有小小的上揚。

突然喜歡起抬頭挺胸的自己。

而且,今天上完瑜珈還發現一件開心的事。那就是我的短髮不管怎麼動怎麼弄,造型都不會變。不像長髮會變成魚乾,短髮就是這麼有型,而且現在的長度有稍稍留長,比較順眼。開心ㄚ~

好吧!我承認,我喜歡瑜珈,不是因為它可以讓我的身體變得健康,或是變成瘦子什麼減肥的。跟我很熟的朋友都知道,我對自己不甚嚴苛,勉強可說是放縱的狀態,極不要臉,老愛說著什麼「我不覺得我胖,是肉肉的很可愛」之類會讓瘦子狂熱者聽了發瘋的鬼話。不過,要是能附帶變瘦,當然也很高興。

老師總是說,瑜珈是在跟自己的身體對話。我不知道,我對身體說了什麼,但瑜珈確實讓我變得比較結實。哈,結實「看起來」就會比較瘦,真的是很苟且的心態,不過自己說沒關係。而且,重點來了喔,上完瑜珈總讓我...自~我~感~覺~良~好~。不是那種很High的嘿、呦、想要大叫、想要飛上天的情緒喔,而是覺得自己還不錯,有那麼一點點小小喜歡現在的自己的感覺。

所以說,「自我感覺良好」,是多麼應該珍惜的心情與狀態!

就憑這一點,一定要瑜珈的啦~

Wednesday, July 4, 2007

【閱讀】正常童年想像的斷裂

《一刀未剪的童年》(Running With Scissors)
By 歐各思坦.柏洛斯(Augusten Burroughs)/陳佳琳 譯。
台北:遠流,2006。

不只是譁眾取寵

柏洛斯的嘲諷筆觸與輕快敘述節奏,讓我們可以帶著輕鬆的心情,輕易地看完這本書,但不止於吸引人的新奇驚異故事。回頭反芻會發現,柏洛斯並不是用一種單一面向的單純/世故眼光,來面對與處理這些故事或者說是人生經歷。他讓我們看到他的心情、處境與態度上的「轉折」。這些細微的轉折與權力的流動,如同歐各與男友之間的關係,必須要放回其關係脈絡才能理解。

在他的故事與經驗中,「世界不是只有黑白兩色,事物的標準也不是只有一種」,不僅是蒼白的空口話語,而是血淋淋活生生的存在。

「應該」只是個屁話

柏洛斯戳破美好童年的集體想像。他讓我們知道,嘿!有人是這麼過了他的童年喔,根本沒有那種「應該」要怎樣的童年。同時也拉斷了社會上對於「關係與比重」 的既定正常認知,不該就是一個「應該set」。舉例來說,社會所給予位置(positon),有時候真的只是個位置,不代表具有較高或低的道德觀念或相關衍生的連結意義。如同教授、詩人與精神醫師普遍被認為具有較高的社會位置與道德標準,但歐各的父親是嚴重酗酒的大學教授,毫不在意他的存在,母親是罹患躁鬱 症的女詩人,情人比小孩重要,至於養父則是有著手淫室會將大便形狀視為神旨的精神醫師。更遑論書中關於性的部分,更是挑戰了性「應該」有的關係與樣貌。

有人是正常的嗎?
如果多數人都有同樣或類似的經驗,是否就不算異常?

我們都知道不可能有那種全然符合國家社會標準的完美道德人種存在。連機器人都偶爾會短路發脾氣,何況是「人」。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或許承認自己有著或多或少的「小小怪癖」。即便如此,依照不那麼嚴謹的「世俗」標準,《一刀未剪的童年》書裡的每一個人,幾乎都應該要住進杜鵑窩裡再教育,至少他們不能稱得上是所謂的「正常/普通/一般」人。

據作者所言,這是真實發生在他童年時期的人、事、物。也就是說,真實存在於現在社會,即可能就在我們生活的周遭。想想,如果這本書是台灣人寫的,生活在台灣的我們,那種驚訝可能就不止於只是覺得這些事情好笑跟有趣。想想,書中的「聖經指」好像是很好玩的遊戲,但若你的生活必須依照聖經指的結論行動,那會是多麼恐怖又正常的狀態。

倘若這些是事實,倘若這些是常態。那我們該恐懼還是該開心?恐懼於原來我們的生活並不是那麼地「正常」,還是該開心原來大家也跟我一樣過著不是那麼「正常」的生活?

***

以下為我喜歡的引文。

但是她真的愛他,我相信。我知道那是什麼感覺。愛一個不值得的人,因為對方就是你唯一的所有,因為任何關注都比沒人關注你好。

為了同樣的理由,有時候把自己割傷流血就會心滿意足。在那些灰濛濛的日子裡,早上八點跟中午時分完全一樣,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也不會發生任何事情的日子裡,你在水槽裡洗玻璃杯,然後玻璃杯破了--不小心的--結果劃破你的皮膚。而後出現讓人震驚的紅色,一天中最為明亮的色彩,充滿活力,嗡嗡作響,你自己的血。有時這樣是很不錯的,因為至少你知道自己活著。(pp.161-162)

*

從來沒人告訴我該做什麼。當我與我爸我媽住在一起時,我光是把杯墊移動不到一吋我媽的血壓都會升高,「拜託你好不好,」她會說:「我已經照我喜歡的樣子排好了。」但是在芬奇家,我可以在我衣櫃的天花板上敲個洞,直通霍璞的房間,而且根本沒人在乎。「你是個自由的人,有自由的靈魂,」芬奇醫生會這麼說。

那麼為何我還是覺得被困住了,難以脫身?(p.284)

*

沒有人告訴你該做什麼的問題在於,我現在終於瞭解到,就是沒有人告訴你哪些事不該做。(p.290)

Tuesday, July 3, 2007

【閱讀】茂七頭子事件簿

《最初物語》(初ものがたり)
By 宮部美幸(Miyabe Miyuki)/茂呂美耶 譯。
台北:獨步文化,2007。


我實在是很喜歡宮部美幸的時代小說系列。有種既素樸又風雅的特殊風味。

故事的篇幅都不長,故事情節也不繁複,著重在事件所衍生的相關人、事、物反應,透過相關反應的敘述,留下足夠的空白,不說什麼討人厭的道理,卻能在閱讀者心中留下淡淡的漣漪。看她的時代小說,最棒的是能夠單純享受看故事的樂趣,不需要動腦,或神經緊繃著,只需要用心跟著感覺走就好。

這是「茂七系列二」,共有七個短篇。以描繪江戶本所深川一帶,人稱「回向院頭子」的捕吏茂七破案的推理小說。有點類似包公奇案那種感覺,但不以解謎、破案為重點。這本書很有趣味,令人無法停閱的地方,在於角色塑造非常成功。就像是在看單元劇一樣,主角與重要人物每回都會上場,而且隨著單元故事的前進,時間也在角色身上留下烙印。

除了固定的主配角,也就是茂三生活的日常世界,中間還依著劇情出場了二位會陸續在後面故事出現的重要人物。一位是通靈的十歲童子日道。隨著出場的次數增加,猶如我們對陌生人的認識,從一開始的平面膚淺的雙方防衛性印象,到後來我們發現其實他也是有小孩心性的一面。

另一位則是神秘的豆皮壽司攤老闆,沒人知道他是誰,也不知道為什麼角頭勝藏不跟他收保護費。而且明明就是在賣好吃的豆皮壽司,不但依季節變換湯品,後來竟然還應著客戶的要求賣起酒跟甜點。這...很難不讓我想到日劇Hero裡那家要什麼有什麼的小酒吧。看完故事,還是不知道他的底細,呴,真想知道他是誰。可以早點出茂七系列三嗎!?

看這本小說很像在看單元的連續劇,會被改編成電視劇,一點也不令人意外,不知是否有人看過?

另一篇宮部美幸時代小說的感想,請見宮部美幸之《怪》...

Sunday, July 1, 2007

【閱讀】你以為你跟浦生稔很熟嗎

《殺戮之病》(殺戮にいたる病)
By 我孫子武丸(Abiko Takemaru)/杜信彰 譯。

台北:獨步文化,2007。

***

你以為你跟浦生稔很熟嗎?

我一開始就知道兇手的名字。浦生稔。

作者利用母親、兇手、與刑事的三個角度交錯敘述這個故事,直到最後一刻。直到最後一刻,直到最後幾行,才被作者嚇到,才發現這個故事,跟我想的不一樣。原來、原來兇手竟然是...浦生稔。(這不是廢話嗎?不,這句話非常有意義)

故事的開頭,我就知道兇手的名字。閱讀過程中,我也逐漸瞭解浦生稔的個性、想法、作為、與殺人動機。我一直以為我知道浦生稔是誰。然而,在我自認為跟浦生稔很熟,再也不能更熟的時候,作者才大力捅我一刀說,你想的美,你以為你認識他,其實不然。他根本不是你想的那個人。

真的。看到結局,忍不住要回頭重翻看自己是否漏看了什麼。確實開始的時候,會覺得ㄟ...怎麼都沒有提到那2個人的事情,有種被忽略掉的感覺,但自己會跟自己說,也許他們不重要吧。就將他們排除在外,在有限的人物空間中排列組合。我覺得凌徹在書後的解說,寫得非常好。他說:

我孫子武丸在〈敘述性詭計試論〉中曾經說過:「敘述性詭計並不只是欺騙讀者,有時更帶有彷彿世界崩壞般的錯覺效果。」要讓世界崩壞,就要將力量壓縮到極致。簡單的真相,也才能將讀者在小說閱讀時所自行構築出的世界,在最後極短的篇幅中完全顛覆,讀者的世界因而崩壞,作者的世界得以現形。(pp.294-295)

看到最後,真的被作者拐到,真好看!

***

因為"真愛",所以...Anything Goes

不只是最後翻轉天地的結尾,前面血肉的部分也很有趣。透過三個不同身份與視野,我們看到作者刻畫角色與敘述書寫的能力。在母親雅子身上,我們看到一個偏執的母親,生活重心完全放在兒子身上,她會不定時的偷偷潛入兒子房中,檢查他的垃圾桶,計算他的自慰次數,確認兒子是否正常。但她也知道這事絕對不能讓兒子知道。

她從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不過她絕不希望兒子知道此事,她覺得兒子可能無法理解她是因為愛她才會這麼做,一旦兒子知道此事,有可能會轉而憎恨她,這是她最無法承擔的結果。(p.76)

等到她確認兒子的犯行後,由於害怕她辛苦構築家庭的一切與羈絆會煙消雲散。她不斷地為兒子想藉口,想要阻止兒子再次犯罪。

絞殺女性,再切除其乳房......。說不定是因為那孩子太溫柔敏感,在參加過殺氣騰騰的聯考戰爭以後,精神狀況出了問題。若是這樣,那該負責任的就是整個社會了。那孩子與被他殺害的女人們一樣,都是可憐的被害者嘛。應該接受制裁的是社會整體,而不是那孩子及我們......(pp.239-240)

在浦生稔的部分,殺人的動機則是為了尋求一份真愛。在分類上,他可以被歸類成所謂的「戀屍癖者」。在第一次的意外殺人中,他體會到了「真實的愛」。透過這真實的愛,他得以重生,可以「確實地與她、與這個世界聯繫在一起」。他是個只能愛死女人的人,唯有透過姦屍他才能感受到愛與存在。為此,他甚至還發表了一段所謂高度文明社會中愛的理論。

彼此相愛,乃是只有發展出高度文明的人類所允許的行為。但在做愛時發出野獸般叫聲,或是沈溺於短暫歡快中,不知羞恥地扭動身體等行為,只能說是對真愛的最大的褻瀆。沒錯。女性,尤其真正的美女,不管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表現出如大理石般的堅毅。那冰冷的硬質光輝令人肅然起敬,絕不允許卑賤低俗者靠近。只有同為被神選召者方能接近。(p.99)

也因此,他雖然自覺到這樣的殺人行為是社會所不容許的,卻不覺得他有任何不對的地方。畢竟,對他來說,他是在尋找愛情,而那些被他殺害的被害人不過是他在尋找愛情途中必須犧牲的對象。他說,「如果愛才是人類所追求的終極目標,那麼為了愛,不管付出何種犧牲,他也在所不惜。短短幾十年以後便消散無蹤的生命,根本不比這份愛來得有價值。」(p.156)

以愛為名,可以將行動擴張到什麼的程度?我想就跟以反恐為名一樣,是那麼樣地無限上綱,以致於無人敢勇於說「愛」是錯的。面對愛,只能將眼睛轉開,唯唯諾諾地說,或許行動方法需要稍加修正。

如果「愛」都已經是如此無敵的名義,那麼「真愛」具有某種不可言喻的最優先位置,就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將真愛與某些「高度文明」之類似是而非的東西連結在一起的文宣與論述,我們並沒有那麼陌生,事實上常見於現代社會,在我們的四周不是稀少可見的東西,也「好像」是有那麼一番道理。但什麼是高度文明呢?誰知道那是個什麼鬼,而人們又傾向利用自己的想像力填補那抽象之間的縫隙。

我想,追求真愛應該也可以算是一種現代的文明病吧。 正是在此時代氛圍下,我們得以接近,接受蒲生殺人的動機在某種程度上是有可能成立的,而得以繼續閱讀下去。

***

這本書很好看,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