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esday, August 29, 2006

一個人吃飯之小吃店要件

在外租房子,先不考慮有錢到可以租個一間房子來當家,若沒有室友,通常很難租到那種有廚房的房子,即使有廚房,也往往因為疲累、怠惰與習慣的問題,很少親自下廚做飯,大多是直接買外帶回家吃,不需要事前花費心思準備材料,也不用事後還要洗碗、整理廚房的,既簡單又方便,唯一的缺點,好像是比較花錢、營養不是那麼均衡。

然而,總是有那麼幾天,我們不想要買外帶回家吃,好無聊又無趣,可是一個人在外面吃飯,又一整個孤單,常常很不小心地會看到情侶、朋友3、5成群開心的聊天與快樂的吃飯,相較之下,一個人吃飯似乎冷清了些,連坐下來的慾望與挑位置的心情都沒有,最後還是老話一句,「老闆,陽春麵一碗,外帶。......再加一份20元的小菜好了。」

所以,挑選適合一個人吃飯的小吃店,真的很重要,不然就會淪落到又是買外帶回家吃。根據我小小的經驗顯示,有3個既獨立又合作的重要條件。

首先呢,有許多客人是一個人獨自在吃飯的小吃店。這點很重要,只要出現這樣的狀況,就會產生「啊,那我也在這裡吃好了」的情緒,因為大部分都是一個人,就不會說出「老闆,內用...ㄟ,還是外帶好了」。俗話說的真的很好,人是群居的動物;所謂的常識只不過是大家(也就是多數人)自以為對的事情;以及每個人都在尋找靈魂的另一半。當一個店裡面,獨自用餐的人很多時,自己就可以很安心、很輕易的融入這個小吃店,甚至會不知不覺多叫了一碗湯,絲毫不會覺得不自在,更可以很悠閒的享受獨自用餐的樂趣。

其次,有電視機的小吃店。電視機真的是很棒的發明,是個人主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多虧了它,我們才不需要面對無言的窘境。不但在家庭裡,可以讓家人以為有事可做(看電視)有話可聊,還能在互不干擾的情況下,度過沒有對話的夜晚。因為電視機具有如此吸引目光的焦點與拒絕對話的合理藉口,使得只要電視機一出現在公共場合,大家都可以將重心放置在電視機上,有正當的理由可以公開的忽視他人,不說話也不覺得尷尬。這是公開的默契,我個人認為,只要有電視機的小吃店,就可以輕易的進入用餐,一旦坐下,就會發現周圍有很多獨自用餐的人跟你一樣,是被電視機的光吸引而來的。

最後,有漫畫的小吃店。這個條件不是每個人都適用。其實一邊吃飯一邊看漫畫,倒也是別有一番風情,是那種個人空間的感覺。尤其是小吃店的漫畫,大多是那種不會租回家看的,如少年快報之類的,也就有種賺到的感覺。

每當我錯過正常吃飯時間,總會找間有點距離又適合一個人吃飯的小吃店,可以隨意吃個東西,奢侈點個小菜、來個湯,不到100元就可以解決,吃完飯還可以散散步、到處晃晃。雖然與喝咖啡的悠閒不同,卻是一種偷來的午後悠閒感。寫到這,倒也懷念起以前住外面一個人吃飯的日子,那間巷口的某媽媽牛肉麵店。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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