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楊宗緯唱的「祝我生日快樂」版本,很有感覺。
詞:鄭中庸 曲:周杰倫
我知道傷心不能改變什麽
那麼 讓我誠實一點
誠實 難免有不能控制的宣洩
只有關上了門不必理誰
*
一個人坐在空蕩包廂裏面
手機讓它休息一夜
難 想切歌切掉回憶的畫面
眼淚不能流過十二點
生日快樂 我對自己說
蠟燭點了 寂寞亮了
生日快樂 淚也融了
我要謝謝你給的你拿走的一切
還愛你 帶一點恨
還要時間 才能平衡
熱戀傷痕 幻滅重生
祝我生日快樂
*
repeat*
很喜歡楊宗緯唱的「祝我生日快樂」版本,很有感覺。
漫畫的設定很有趣。為了激勵廣大群眾、讓國家繁榮強大, 有一部名為「國家繁榮維持法」的法律。法律存在的目的,是藉著向和平社會中生活的國民,植入對「死亡」的恐懼感,讓他們再次認識「生命的價值」。
所有國民在小學入學時,都有接受特定傳染病預防接種的「義務」,稱為「國家繁榮預防接種」。有千分之一機率的人會被注入已設定好將在18到24歲之間破裂而致死的特殊奈米膠囊。藉由繁複與嚴密的分段機密管理,沒有任何人知道誰被注射了膠囊。
只有,體內有膠囊的國民會在死前24小時收到,由「區公所 (這個設定十分地讚)」配送專員送達到府,記載著死亡時間的「死亡預告證」,也就是「逝紙」。
簡單來說,就像是極端的殺雞儆猴。透過不知道會被隨機挑中死亡的人是誰,國家強迫他的國民戰戰兢兢與認真地看待他的生命,也間接提醒國民,國家管控著他們的生命與作為。面對國家的力量/暴力,國民幾無反抗的餘力。
問題是,這種隨機被決定可能莫名死亡的恐懼,真會讓人珍惜生命或認真過活嗎?或許有,或許多數人如同漫畫主角,逝紙配達人藤本所言,
生命的價值嗎?我這25年倒是從來沒有意識到過。不過,總之打在我身上的那隻針筒沒有膠囊,接下來我還可以享受悠閒的人生。呼...這就是所謂『生命的價值』嗎?
在各個短篇組成的故事中,可以看到不同且差異的反應。事實上,真要到被宣布只剩24小時時,人們才會發現原來活著的時間是如此短暫,過往短短的生命中卻有那麼多後悔、不捨、迷惘及待完成卻遲遲沒動作的心願。
如果是你,知道再24小時就要死了,會有什麼反應呢?如果是我,我不知道也無法想像。或許會有那麼一瞬的懦弱想法,不要被告知會比較幸福吧~~我想,面對死亡沒有人可以那麼坦然與勇敢。
畢竟,我們是靠著相信還有明天才能活下去的。不是嗎!?
這是一部有趣也是一部好漫畫。無論在國家權力、面對生命價值或其他都有許多值得深思的地方。台灣目前已經出到第三集。日本預定在2008年秋天上映電影。(下圖引自http://www.narinari.com/Nd/2007097895.html)
星期二下午,約好久不見的飛筆喝下午茶。在網路上尋尋覓覓,決定到一家評論還不錯、照片看起來也優,位在台北當代藝術館(MOCA)旁的『MAYU』。
網路印象中的MAYU,是那種有著落地窗,陽光會曬進來的洋式新潮餐館。進到了店裡,點了蛋糕,坐了下來,才發現原來這是一間頗有老式咖啡館氛圍的地方。店內沒有窗戶採光,木頭搭上昏暗燈光,舒服的宮廷扶手椅,不過於搶鋒頭的音樂,加上平日下午客人不多,沒有吵雜的惱人高音,彷彿身處舊時光裡,時間的流動變慢,是一個可以舒服窩著好好聊天的地方。那裡的氛圍讓我不禁想起台中的老樹,只不過老樹的氛圍主要是由人散發出來的。
MAYU的蛋糕確實好吃,真的是層次分明且為彼此加分。尤其她的草莓派,酸酸甜甜的當季草莓,配上可說是經典好吃的派皮。除了連連稱讚好吃之外,說不出別的形容詞,屬於「吃了會忍不住笑開」的極好吃等級。如果說她的蛋糕有80分,那麼她的派皮就佔了其中的50分,可見有多好吃了吧!
我喜歡平日的MAYU,除了她的古典氣氛很舒服外,又可以吃到好吃的蛋糕,犒賞自己。假日的蛋糕狂熱人潮,實在是...吵雜又不舒服。據聞她的法式簡餐也好吃,改天應該找個時間嚐嚐看的。
(一) 有性別的人
好久沒穿裙子搭高跟鞋,不是厚底鞋也不是楔型鞋,而是實實在在的高跟鞋,出門了。一整個覺得自己像個Lady,是個有性別的人。因為穿著高跟鞋,不自覺地就會把腰挺直,所以也會提醒自己要用腰走路,不可以只拖著腳,用小腿走路。 跟平常毫不在意儀態的自己不一樣,頗新鮮。
(二) 看到吐
今天下午發生了有史以來第二次看影像看到吐的窘境。
第一次看到吐,是在頗負盛名的名電視教育頻道--地撕卡佛裡,俗稱Discovery的某一犯罪實錄之類的節目。只見電視螢幕裡,一邊旁白介紹並解說著著名殺人案件,一邊螢幕裡就出現箱屍之類的畫面。印象中,好像是殺人犯將屍塊埋在水泥桶中,還是混著水泥埋在桶中?總之,就是出現桶中有屍塊的畫面,老實說,一點也看不清楚也不可能看清楚。無論如何,那個當下,因為過於噁心,所以我就跑去廁所吐了。
萬萬沒想到,今天竟然會發生第二次。小泉同志傳給我「沒有人可以看超過30秒!!」的連結,還說右邊的那個女的沒刮腋毛,問我有沒有看到。我很努力很努力地想要瞭解到底瘦婆娘有沒有露毛。看很久,久到我以為我要死了,即將超越人的極限,到達傳說中的天人合一。畢竟我已經看超過30秒,即將邁入第4分鐘。可是我什麼也沒看到,只覺得這三個人的「調情 (ㄟ,可以對他們用這麼高貴的詞彙嗎?) 」,為什麼表情要這麼地賤?為什麼表情要這麼地狠?為什麼為什麼要一直晃一直晃一直晃,晃到不行?晃到我真的不行,真的就跑去廁所吐了出來。
原來這影片真正厲害的地方,不是引起他人在視覺美感上的噁心,而是那讓人看了發昏的永不停止的搖晃動作。厚,他們是搖晃蟲上身嗎?
(三) 好久沒專心做一件單純的事
臨下班前,同事說,今天很開心喔,還會跟著音樂唱歌。才發現,原來我心情好。仔細一想,才知道原來是因為很久沒有專心的做一件單純的事情。
之前,因為工作太忙,所有事情都像沙丁魚一樣擠在一起。做著這件事情的同時有另外一堆事情等著我,完成這件事情才能接續下一件事情。終於手頭上只剩結案。今天傍晚就很專心地處理報名跟實際出席人數的統計與圖表分析,完全沒有任何、其他、可能的事情會來干擾我,直到下班前,才驚覺怎麼會有這麼棒的事情發生。。。也難怪心情變得輕鬆。
這才發現,可以按照自己的步調在時間內只處理一件事情,不用擔心會有別的事情妨礙我,其令人滿足跟開心的程度竟然是這麼地令人......驚豔:)
這幾天連續在睡前跟出門前,聽到許如芸的新歌"看完煙火再回去"。還蠻好聽,適合這冷冽的天氣與情緒。
找不到這首歌的MP3,只好放許如芸的MV,這個...建議直接聽歌,不要看MV比較好。
看完煙火再回去 By 許茹芸
詞曲:許茹芸
星星滿天空
漫步秘密小路中
想起和你的時候
冷冷的寒冬
你緊緊的抱住我
一起倒數跨年的夜空
你說看完煙火再回去
看完煙火再回去
短短時間裡
我的幸福滿滿的
心裡的愛暖暖的
星星滿天空
漫步秘密小路中
想起和你的時候
冷冷的寒冬
你緊緊的抱住我
一起倒數跨年的夜空
今年的煙火
依舊閃爍著夜空
想起和你那時候
輕輕吻著我
像一世紀的溫柔
很想時間停在這時候
你說看完煙火再分離
看完煙火再分離
短短時間裡
我的眼淚滿滿的
心裡的愛苦苦的
星星滿天空
漫步秘密小路中
想起和你的時候
冷冷的寒冬
你緊緊的抱住我
一起倒數跨年的夜空
今年的煙火
依舊閃爍著夜空
想起和你那時候
輕輕吻著我
像一世紀的溫柔
很想時間停在這時候
今晚的夜空
星光依舊很閃爍
想起和你當時的感動
野性蘭嶼中,談到關於達悟族人與自然食物的關係。
其一,談到海中的食物,有某種魚,他們不吃,不是因為不好吃,而是因為魚長得很醜,他們吃了這麼醜的魚,會降低他們自己的社會地位。
其二,談到海中的某種生物,類似細小版的海鰻。邊拍攝著這款海中生物,旁白邊說的大意是,這種「海中生物」(已經忘了是叫什麼了),不但長的很醜,根本就沒有任何的意義,甚至不能稱得上是正常的魚類,還可以算是惡靈。經過旁白這麼一串無情與惡毒的批評後,只見,電影中這款海中生物,好像感到羞愧似的慢慢縮回海底的泥沙裡。
上述這兩段都很有趣,也讓大家笑了。
為什麼特別要寫這兩段?這兩段讓我回想起以前上文化人類學時的感覺。
相較簡單部落的社會關係往往與他們所能接觸與擁有的物品有關係,如同,較複雜部落,我們的社會,我們的社會關係也是依照我們可能接觸與擁有的物品來定位。只不過,看到他們,想到我們。覺得這部份好笑的我們,是否他們也會覺得我們好笑呢!?
最近案子忙瘋了。
上個星期幾乎每天都要過12點才回到家,某天甚至回到家已經清晨4點多了。或許是依仗著同事可以送我回家,以前會趕著最後一班電車,把工作拿回家做,現在就會盡量在公司做完。也因為如此,上星期我幾乎都沒見到家人的臉。明明就住在同一間屋簷底下。老媽甚至放話說,再晚就不要回來了。連芋棵都不想理我了......
老媽,晚回家,好吧,早回家又不是我願意的:(
昨天,難得星期天不用加班,決定在家當乖小孩,讓家人看看我。沒想到,昏睡到下午3點起床,家裡卻一個人都沒有,連晚餐都沒我的份,他們就自己決定在外面吃了。頗哀傷!
一個人在家晃來晃去,真的把工作都放下了。因為放得太徹底,突然有種之前都在忙些什麼的感覺。
真是莫名其妙。
今晚家中吃火鍋,吃過頭,胃超不舒服,於是...
我:媽~,家裡不是有胃散嗎?我想要吃。
媽:有啊,你怎麼了?
我:火鍋好像吃太多,胃鄒鄒(台語,平音),好難過。
媽:是胃肚肚(台語,四聲音)還是胃鄒鄒?
我:什麼是胃肚肚?
媽:「胃肚肚」是飽肚漲(台語喔),「胃鄒鄒」是飽肚痛(還是台語)。
我:那我是胃肚肚。
媽:好啊,胃散在櫃子裡自己拿。
***
雖然對於媽媽認真想要瞭解我肚子裡的情況,感到貼心。但,無論問出來的答案是胃肚肚還是胃鄒鄒,最後,吃的好像都是胃散耶。
自從上次發現「西瓜霜」是禁藥後,吃完家中的胃散-「五塔標行軍散」,雖感到涼~涼~涼~,肚子也舒服多了,還是忍不住上網查了一下。結果,五塔標行軍散可以吃,但是「泰國出品的五塔標行軍散」被公布有問題,不能吃。
看了一下剛剛吃的藥罐,藥罐上頭有著五座塔,還大大方方、明明白白寫著我看不懂的泰文。ㄟ~非常好,好像就是泰國出品的。
我想,該是買新胃散的時候了。
近來,陪我度過煩躁時光的是 Stereophonics 的現場演唱專輯《Live From Dakota》。其中百聽不厭的 "Maybe Tomorrow" 更是多次撫慰我焦躁的情緒。將聲音開超大聲到只能聽到主唱Kelly Jones沙啞、滄桑的聲音,眼睛閉上,聽他緩緩唱出... So maybe tomorrow, I'll find my way home...真是,另一個世界。
Stereophonics - Maybe Tomorrow
(中英文歌詞引自 http://blog.pixnet.net/momoaigo/post/8926925)
這部片因為不好寫也寫不好,原本不打算寫,不過既然寫了,請當成是我留下個人淺薄印記的喃喃自語。
***
這是一部輕快有趣卻令人哀傷的電影。
片中分成四個故事,相互獨立又相互關連。據網路上資料說,片中四個故事是有名字的,分別為「瘋」、「戀」、「槍」、「夢」。
這是一部好電影。雖說是四個故事卻無法切開,少了任何一部份就少了些東西。姜文很厲害,鏡頭、伏筆、節奏抓得很棒,一層一層的疊上去,層次分明且完滿。只能說,他真的很會說故事。不亂、在他的邏輯裡重新調配、處理,說了一個好故事。
撇開這些故事的大時代背景,因為我不清楚也感受不到那沈重或許血腥的歷史過往。前三個故事都結束在「死亡」的狀態,僅最後的「夢」是結束在歡樂與希望裡,諷刺的是,最後的「夢」卻是前三段故事的起點。
沒有「夢」,前三個故事可以是好的小短片,或許輕盈有趣,但沒有脈絡。即使是完成度極高的「瘋」也要加上具有解謎效果的「夢」才得以瞭解伏筆的安排、故事的脈絡與人物心情的轉折。是的,重量就出現在最後的故事裡。沒有過去、沒有曾經,就不會有感傷,就不會有深度。
例如,在「槍」故事裡,女人跟小她20歲的男孩躺在床上翻滾。被女人的丈夫聽到她對男孩說,你唐叔說我的肚子像天鵝絨。在男人要殺死男孩時,男孩說,你可以現在殺死我沒關係,但是,什麼是天鵝絨?於是男人決定找給他看,說,等下次男孩見到天鵝絨的時候就是他的死期。可男人出去轉了一圈,想通了。問題是男孩不懂,他舉著一塊布對男人說,原來這就是天鵝絨。男人不理,走開。男孩繼續說,可是你老婆的肚子一點都不像天鵝絨。男人開槍。
為什麼開槍?在「夢」裡,我看到、知道男人開槍的原因,也因此感到哀傷。男人跟女人,當初也是費盡辛苦好不容易才在一起,兩人碰面相擁的第一句話,就是男人對女人說,你的肚子像天鵝絨。可在前面的故事裡,男人背著女人有了外遇,女人也不甘寂寞跟男孩在一起。天鵝絨代表了過往的某些東西。男孩因為不懂所以被殺,男孩根本無法懂,曾經神聖卻污衊,那一槍不僅打死不懂的男孩也打穿了天鵝絨。如同男人跟女人早已回不去。
正因為曾經是這麼樣的熱情與天真,才讓後來的世事變化顯得殘忍與無奈。沒有什麼事物與感情能夠長久不變,唯一不變的是,太陽照常升起。
今天是星期四,晚點即將邁入本週第4個夜晚的熬夜。
終於在剛剛下班前產生了對俗稱「跑下去」,學名Run Down的厭惡。一股累積已久的疲憊與倦怠湧上且淹沒了我,彷彿力氣全被抽乾,就像是沒了氣的臭皮囊,渾濁、乾枯地癱塌在地上。
回家的路上,面對憔悴的自己,想到這勞心的工作是如何地耗損我的青春與容貌,頓時就......好想吸血。
這股由莫名深處蔓延開來的乾枯與萬年疲憊,讓我對於願意飲用甚至是用鮮血沐浴以維持年輕貌美的瘋狂想法心有同感。因為我知道,這不是為了什麼膚淺的外表或是短暫的美麗,(畢竟整型更為有效),而是為了除去已完全肉身化的疲憊。啊,肉身化疲憊所帶來的「絕望感」讓我發現我願意付出或接受的程度,超乎平日的想像。
我渴望生命能夠重新進入我的身體,淨化我,洗滌我。
啊~好想吸血!
萬萬想不到,竟然會有這麼一天,我對於「疲憊」與「吸血(攫取生命)」會有這麼深刻的體認,也想像不到我竟然能在精神上達到某種認同。只能說,人生真的處處充滿驚奇。
警告!以下文字具有強烈怨念,讀後若有任何身體扭捏或心情不爽者,請自行負責!
******
今天才週二,已經連續兩天都加班到9點才離開崗位,回到家都過10點多。明明離On Site還有一星期,到底在忙些什麼呢?總有做不完的事。雖然一切都在進度內,但是雜事太多,加上手上有兩個案子都在跑、跑、跑。
跑得我都快虛脫了。
雖說目前的情況是,只要加班就可以做得完。但是為什麼呢?為什麼我要加班到九點,回到家超晚,還要在家加班整理網站內容到半夜2點呢?然後一早9:30就要到公司,也不會因為我加班或把事情做完就可以晚上班,是我活該倒楣嗎?
是怎樣,會寫這篇文章,因為我等下還要寫英文授權書跟大頭邀請函。肯定又要到半夜,心有不甘,才想在工作前發牢騷一下。唉~好機車喔!
而且明天晚上肯定也要加班寫Run Down,週四才能跟大家順,然後週四再準備跟客戶的Run Down加司儀稿,對了,還有工作手冊,週五才能跟客戶開會,週六行前訓練。這一切的一切,都還是假裝另一個案子暫時進度休息,這...想當然不可能。
責任感個屁~屁~屁。真是個虛假的意識型態。放我走~
為誰辛苦為誰忙!
為了對Marvie許下的允諾,且發現我的session是在早上。為了能週六一早到會場,週四臨時決定週五先下台中,趕著聯絡住的地方跟借 motorbike。
或許是太久沒下台中,沒有意識到週末的搭車人潮,竟然足足等了快2個小時才有車坐,等我到台中,已是將近半夜12點的時間。超久。待吃了宵夜,或者該說是極晚的晚餐後,我才認真看過一遍演講人的報告,與準備開場QA等東西。等上床睡覺,竟然已過 2點。
20071027 週六
雖然9點才開始報到,但從東海到市區卻要足足要騎30分鐘以上,加上我對路況不熟、借來的moto還不順,一整個怕遲到。7點就起床準備,還好有早出門,因為到會場大約騎了50分鐘左右,還不時擔心騎車問題。實在是太久沒騎車了,超小心的。路上還看到有騎士跟車子相擦,滑倒在地上。
因為有準備,會議本身很順,看到Marvie很開心。除了見到現在仍在努力研究的前輩外,還見到學長的學生,唉~時光飛逝...,學長的學生都畢業了。或許是同一個場子的關係,不時遇到有人說看過我的「大作」,真的讓我很心虛。心虛的原因是我曾在研究論文中分析,直率的說出我對他們文章與作為提出我的看法,督察還一直要我給他們指教,真的是OOXX。雖然說我也沒有打算要繼續做研究,但是,是有種懷念與溫故的感覺。
Marvie要我有空常去台中,她提到因為她在台灣的任務即將結束,有可能要離開台灣。聽了有點不忍,不過,她說的沒錯。當初在田野中認識她的時候,到現在相關組織的景狀。若不是Marvie的執著,我知道,根本不會是現在的樣子。雖然人來來去去,不一定有人知道她花了多少的心思與努力在這上頭,但是我都知道,感受在心頭。所以她說,她的任務即將完成是一點也沒錯。從一開始的零到現在,套用她的話,我見證了上帝的力量。
為了週日一早起床,還特地提早離開會場,4點就準備上車回台北。即使在不應該塞車的時段,還是遇上莫名的塞車,直到晚上9點才到家。唉~這2天沒有台北-台中交通的命,光是等車、搭車就耗損掉我好多的時間與精力。
同樣莫名地晚睡,硬是跟老妹與老弟看完電影才睡。過1點吧,我想。
20071028週日
今天要去觀摩別人辦的路跑比賽,清晨4:30就起床,5:15搭上車到大佳河濱公園,直到10點左右回到家。對於這一群我無法理解的人,在此就忘了吧。回到家,吃了早餐,精神還不錯,將近11點時終於不行,倒頭大睡。中午被硬拉起來吃午餐,同樣吃完,馬上昏睡,跟隻豬一樣,睡到將近 7 點才起床。
現在還是好累ㄡ,這一切的一切又是為什麼呢?!
聽完專輯。這是一個完全不同的PJ Harvey,剛開始有點不適應。以往認識的她,說是「暴女」一點也不為過,那低沈卻又充滿力量的嗓音,十足的爆發力,彷彿要將心中的憤怒完完全全地嘔吐出來。新專輯裡,歌聲不但變得比較容易入耳,聲線也調高變細,鋼琴也取代吉他成為主要的表現樂器。不變的是,那一貫的陰暗,甚至變得更為絕望與壓抑。就像是維多利亞時代徘徊不去的幽靈。
新專輯只有短短的34分鐘。雖然 Pitchfork 給她的評分不高,只有6.8。但我贊同樂評人最後所說的:
On the right day, at the right time, the album's powerfully claustrophobic intimacy is more palatable; on the wrong day, at the wrong time, in the wrong frame of mind, White Chalk may be the longest half-hour in the world.
專輯中,強烈幽閉恐懼氛圍所帶來的親密性,在對的日子與對的時間,會更令聽者感到加倍的浸淫;但在不對的日子,不對的時間與錯誤的情緒狀態下,《白粉筆》或許會是這世界上最長的半個小時。(我的翻譯)
若問我喜不喜歡這張新風格的PJ Harvey呢?答案是,喜歡。雖然是不同的表現風格,但骨子裡還是她,也或許是我對她的喜愛矇蔽了我的耳,but so what?
下面是她今年在Summercase上的演唱。
PJ Harvey - The Devil
相關連結
This summer a star falls. The chase begins.
以下引自 星光大道【電影快報】的介紹。
【星塵傳奇】一片改編自英國當代奇幻文學大師尼爾蓋曼的暢銷小說,並由英國導演馬修范恩執導。尼爾蓋曼親自將他的暢銷奇幻小說改編成劇本,這個神奇的故事描述一顆星星從夜空墜落到一個神奇的王國,但是這顆星星並不是一般的太空殞石,而是一位既美麗又充滿神奇魔力的女孩,她也因為擁有這個魔力受到各方人馬的追殺,從邪惡的巫婆到爭奪王位的王子;從坐著飛行船的海盜,到喋喋不休的小妖怪。各方人馬都有他們的目的,但是他們全都想要得到一樣東西:女孩的心。
看完的感想是..頗好看呢。電影改編的很成功,主軸有抓出,某種程度上相當完整地重現小說中極為迷人的因素,但也配合電影的形式與節奏,刪除掉某些在小說中不可欠缺的角色與情節,變更或新增某些劇情,卻仍為一部「完整的」電影。
同樣是流星Yvaine與王子Tristan快樂地生活在一起。電影與小說的結尾稍有差異。電影中,Tristan得到Yvaine的心,所以兩人長生不死,還回到流星的故鄉。但我比較喜歡小說的結尾,比較沒那麼童話,比較哀傷。如果說,這是一部關於「愛」的電影,小說結尾呈現了愛的另一面。愛除了帶來幸福與喜悅,也帶來孤單與寂寞。
除了好的編劇外,硬底子演員出色的演出更是重要,尤其是勞勃狄尼洛 (Robert De Niro)與蜜雪兒菲佛(Michelle Pfeiffer),真的很厲害,戲精了說。那一個輕輕驕傲的微笑,那一個小小的轉身,完全到位。除了他倆,其他演員的演出也真是沒話說,水準之上。
另外一個小小的心得,我覺得本片的服裝設計也很棒。之前看到Yvaine的戲服(如下)只覺得有點俗,有點老梗,好像流星就是要銀亮銀亮的。但在戲院中,看到流星掉落地面,煙霧瀰漫,散去之後的Yvaine躺落在地面。喔,只覺得坑洞之中的Yvaine超...正,很有她就是流星的 fu。
值得看的片喔^^
相關連結
週五晚上,大夥為蘭妮辦了生日趴。
當天很開心。
雖然因為勞碌命,即便是下午請假也到將近3點半才離開辦公室。但是難得的舒服太陽天氣,剛好也請了假,就是心情好。離開辦公室後,順利地完成購買蘭妮禮物的工作,購買經典背心帶來的滿足感,加上及時趕上看Butler的紀錄片。看完,不僅腦袋小小做了伸展操,也有幸洗了眼睛,一整個很有充實感。像洗了個熱水澡。
蘭妮生日,眾人捧場。不同酒類喝開。先是搭配蛋糕的香檳,再來是順喉嚨的紅酒,最後則是超盡興的台啤。小小感想是,蘭妮,下次我要是再送香檳,一定只給妳跟某人喝,不會再大夥人喝了。超沒 fu,歹勢ㄚ。最適合大夥人一起喝的酒,我想,真的,非啤酒莫屬,以後千萬不要再輕易踩啤酒的線了。
啊,好久沒喝酒了。雖然喝的不多,卻真的有喝茫。茫到我今天下午2點被老妹叫起來吃午飯,一直呈現腦袋不清、隨時可以入睡的狀態,直到剛過9點,出門去附近的夜市逛,才真的有醒來。
唉呦~ 但我要澄清,我沒喝醉,因為,要是我真的喝醉,就會直接睡著。真的是傍晚像洗過熱水澡般充實,晚上開心唱歌又有點混酒,才會這麼容易茫,但真的很開心ㄚ。
現在還沒過20日,蘭妮,生日快樂!希望你也很開心。
【性別玩同:茱蒂斯.巴特勒】(Judith Butler: Philosophical Encounters of the Third Kind)
Directed by Paule Zajdermann
2006/法國/紀錄片/52min
大師風範
為了學生時代就很喜歡的 Judith Butler,特別抽空跑去看了以她為主角的紀錄片。片中充分顯現Bulter的魅力,讓我們得以親近與認識Butler的基本思想與學者風範。看完,不禁覺得還好有來看片子。要是可以親眼、聽耳聽到她的演講,那更是要昏死了。我想,這算是某種大師崇拜吧。
文章中所展現的Butler已經讓人無法自拔,沒想到活生生的她同樣極具魅力,真的很帥。寫到這,在you tube搜尋Butler影片的同時,恰巧發現另一位我同樣非常喜歡的學者 Slavoj Zizek 的身影,兩人同時出現在2006年European Graduate School 座談會裡。Zizek超強,我超愛他寫的書。沒想到 Zizek是一位留著大鬍子,言談之間肢體動作很多的大叔。真可愛。不過我英文不夠好,即使連續看了兩、三次,我仍完全聽不懂他說的英文,唉~英文聽力有待加強。
特別有意思
以下是我覺得她在片中提到有趣的東西。要先說的是,這是我看到與認知到的內容,經由轉化,或許在描述與理解上與她的想法有誤差,那只能怪我學藝不精了。
記者問到,同志婚姻是否會為婚姻制度帶來改變。沒有直接的回答。她說婚姻是性慾組織化(sexuality organization) 與血緣關係的組織化 (kinship organization),But why two? Why must two? 為什麼一定是要兩個人,說到這,她跟記者都笑了,我笑了,隔壁的妹妹也笑了。
提到身份認同 (identity),她由 Simon de Beauvoir "One is not born, but rather becomes, a woman." 拉出,她問,(我的說法)什麼樣的穩定狀態,我是一個女人,或是我必須不斷地朝「女人」方向努力,沒有結束的一天。進而認為身份認同是一種「becoming」流動/流變的概念。
她說有某些人說,他不要聽任世俗的期望,他想要「成為自己的樣子」,Butler覺得這是有問題的。因為沒有人的樣子/認同是已經完成的,一旦就是怎麼樣的時候,那是他死的時候。認同永遠是未完成與完成中的狀態,影響來自於與他人的互動,所以要對未來保持開放性。
真有意思!我覺得有些時候很容易困在外在環境而忘記某些其實基本而簡單的事情。眼睛被矇上而不斷團團轉,直到自己昏頭還在那哭喊著說,要轉,只因為妳所接觸到的訊息讓妳覺得妳該要這樣轉。
對她而言,homosexual是一個醫學上的名詞。她10多歲時,開始喜歡上1、2個年輕的女孩時,驚覺到沒有任何名詞,只有這個名詞可以拿來形容她,但同時她被迫要去承受這個 word帶來的社會污名,她問,這就是「我」嗎?而當時沒有任何的支援社群,使得她必須去抗拒這個 word與她的 act之間的關連。這部份之所以有趣,是因為我覺得她很清楚地表達出「分類」、「命名」及「認同」,與其說是認同的掙扎,不如說是她拒絕被分類,被宿命的被分類。
題外話
腦袋,真的是最好的春藥。
***
「性別玩同:茱蒂斯˙巴特勒」在女性影展的介紹網頁:請點擊此處
以下是這部紀錄片的前半部份。
本來只是想將已經沒型的短髮修個型,設計師卻將頭髮冷燙換了型,同樣的長度卻有不同的味道。真是厲害!還蠻喜歡這次的頭髮,據說是可隨心意、好處理的髮型。哈!不過我想她說的好處理應該跟我的好處理不太一樣。
在回家的路上,很開心。腦中不由自主想起 Ana D唱 " Me Quedo Contigo (我屬於你)"的歌聲,一整個覺得跟新造型有搭。Ana D 超讚,台灣有她的《recorddando》專輯,極推薦!
在我找到方式將itune的格式轉成mp3之前,請到 Elefant Records 的網頁試聽囉。
Ana D - Me Quedo Contigo 試聽網頁:http://www.elefant.com/bands/ana-d
這是本綾辻寫的恐怖小說,雖然還是帶點推理的成分在裡面,但整體氣氛營造的終點不是為了解謎,而是朝向沒有出口的恐懼感。
在貫穿整本書的關鍵設定上,綾辻依附著現實,虛構了一個非常可怕的疾病。原本老年痴呆症就是一個令人容易恐慌的疾病。想想,病人會逐漸忘了一切,沒有互動,家屬也愈難找回與病人的情感連結。這是一個身體還在,精神或靈魂卻逐漸從現實中消失。書中,綾辻更進一步加深這種恐懼。他虛構了一種白髮痴呆症,失去記憶的順序是從現代到過去,病人會先遺忘近期或不重要的記憶,逐漸、逐漸,最後只留下生命中具有強烈印象的古老記憶。
主角的母親受困於白髮痴呆症與恐怖的童年回憶,使得她注定在未來的日子裡,每天都要不斷被同樣的恐懼折磨。...想像這樣的日子,就像是無限迴圈一樣,真是可怕。
『那種恐懼真是嚇人,就算是現在一定也很嚇人。每天逐漸失去其他的記憶,相對的,這些「恐怖記憶」就好像被熬煮得越來越濃稠、越來越厚密。然後,被熬煮到不能再濃的這些「恐怖記憶」......該怎麼說呢......如果它們超越了界限,沒有辦法乖乖待在那個人的身體裡,終於跑到外面的世界來了呢?如果它--如果「切割孩子的無臉殺人鬼」這個觀念,對現實世界發揮它的「力量」,那會怎麼樣呢?』(pp.138-139)
面對這種恐怖的疾病,與有1/2家族遺傳的可能,主角踏上追尋母親恐怖記憶的尋根之旅,最終也發現母親記憶的迷團。不過,主角的個性該說是懦弱呢,還是,該說是貼近現實,真的是有點讓人看不下去。
書的封面
中文版小說的封面,比較讓我聯想到恐怖的電玩遊戲「零~ZERO」的氛圍。無意中發現的2006年日本版封面,雖然比較美形也沒有恐怖的氣氛,但在象徵上更貼近小說主角的母親。因病,身體的外表有了一頭白髮,靈魂卻困在恐怖的童年記憶,永遠醒不來。
附註:好想玩無敵恐怖的「零」啊,都出三代了...Orz
情書,傳達、保留與回味情感的容器。在這本書中,情書有不同的展現方式,有時候是一張離婚證書,有時候是相片,甚至可以是隻口紅,但同樣是傳達與凝聚感情的替代品。
《情書》出乎意料的好看。完全不是只發生於一時的悶悶抒情體。
書中5個故事,說了不止5個人的人生故事。或許為了展現「情書」作為情感的結晶體,在故事中,時間常常是跨越「年」的單位,藉由時間的重量感來加深情感的深度。同時,在人物的安排上,故事也不是只有單線單面進行,顯出人生際遇的複雜度。
無論用以傳達或紀念的替代品,或者說是不在場證明也好,為何,既然出現,必然代表著缺憾,所以才會需要某種物品或形象,來放置那說不出、難以傳達或被接受的情感,也因此故事的結尾往往帶著惆悵與失落。沒有 happy ending,只有人生的無奈。卻也很難說出,是好,還是不好,也難斷定,要是人生再來一次,會做出不同的選擇。
雖然筆調輕快,濃稠情感的重量卻在腦中緩緩蔓延,難以忘懷。
連城三紀彥的寫作功力真的很強。從第一篇的情書可以看的出來,雖然是老梗的情節,卻處理的很棒,很有韻味。而且,同樣是處理情書的主題,能有完全不同的故事,最終又不偏離故事的主題。
推薦!
以下是10月5日聯合報的新聞。
***
無恥惡師:有怎樣就娶她呀
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女兒遭強吻,母親對張姓老師事後的態度很生氣。她於開庭時向法官表示,張姓老師竟然跟她說「如果有對你女兒怎麼樣,只要娶你女兒就好啦」,後來甚至還罵她「生了這樣的小孩子,父母應該去自殺。」
母親說,此事發生後,女兒沒有馬上跟她講,直到母親節過後因做噩夢驚醒,才把遭老師強吻的事說出來;當時她以為老師對女兒並無非分之想,因此還要女兒繼續去上課。
她說,當晚張姓老師又送女兒一隻玩偶娃娃,還要女兒打電話回家說要晚點回去;她覺得怪怪的,趕緊到補習班把女兒接回來,次日立即打電話到補習班問張老師為何親她女兒,張老師回答「那有這件事?」後來她就沒讓女兒去上課。
數天之後,母親愈想愈氣,於是打電話給張姓老師,要把事情談清楚。當時張姓老師向她說「我只是親你女兒而已,又沒有怎麼樣,如果有對你女兒怎麼樣,只要娶她就可以啦」。
她見無法溝通,氣憤之餘掛掉電話,但張老師竟然又打電話給她,說「生了這樣的小孩,父母應該要去自殺」,讓她氣炸了,因此才決定採取法律途徑。
【2007/10/05 聯合報】@ http://udn.com/
***
暫且不論師生倫理。
是怎樣的心態,讓一個男人覺得,他可以對女性為所欲為,不需問過她的意願,萬一真要「負責」,他只要「娶」她就行了呢?
這讓我想到以前做田野時,遇到的一個女人。暫且叫做阿梅好了,大約是我母親的年紀。阿梅很年輕的時候就離開家鄉,北上工作賺錢。好不容易在朋友介紹下,來到某工廠做事,住在工廠的宿舍裡。某年,沒錢可以回家過年,在宿舍裡被留在工廠裡的老男人給「欺負」了,也就是強暴。這種欺負的事情一旦發生,當然不會只發生一次。
阿梅不聲張的理由,當然不是因為她樂在其中,只有白目的加害人才會這樣安慰自己。除去暴力與被脅迫的原因,她同時也「理所當然」地覺得「這種見笑、丟臉的事情」不能講。講了,別人多半就會「不由自主地檢討」阿梅。「一定是她裙子穿的短了些」,「愛跟男人混在一起=招搖、不夠潔身自愛」,甚至是,過年不回家就應該知道會有這種事情發生等的無謂,要被欺負的人負一半甚至是全部責任的說法。這很誇張跟無法理解嗎?
事實上,有極高比例的人會去責怪受害者與告誡自己。為什麼要去檢討受害者的行徑,是因為暴力施行者的過錯過於明確到不需責怪?還是不這麼做就難以解釋或安慰自己不會發生這種事情嗎?又難到是要歸罪在「明哲保身」的民族性嗎?責怪受侵害者,事實上是承認了勝者為王、敗者為寇的邏輯。走路被車撞倒,是因為沒張大眼睛注意車道;晚歸遇上壞人,誰叫你不早早回家待著...。但是,那個理應被譴責的加害者在哪裡?
除去別人的閒言閒語,更關鍵不聲張的原因是,說了,她就嫁不出去了。因為以某種理所當然的觀點來看,阿梅是破鞋。喔,有沒有很熟悉。聽似古老,現在卻仍發揮作用的某種完壁觀念。君不見如影子般尾隨、永恆不死的「真愛運動」。總之,在阿梅那個年代,被欺負而嫁不了人可是一件非常嚴重的事情。
自然,過不久,阿梅懷孕了。懷孕之後,她嫁給了那個強暴她的人。我記得剛聽到時,極為無法理解。為什麼會嫁給強暴自己的人呢?現實是,阿梅的父母親知道她懷孕後,就上門要那個欺負她的男人娶她。一方面是阿梅懷著那個男人的小孩,另方面即使打掉,以後也沒人要娶阿梅。從中發現的邏輯是,沒能結婚、在婚姻裡生小孩的女人就不應該存在吧,因為即使活著也沒有人看得起她。往後,阿梅悲慘的婚姻家庭生活就不在此累述了。
只有在這種認為女人的價值取決於婚姻狀況的情形下,那個老師才說得出「如果有對你女兒怎麼樣,只要娶你女兒就好啦」。也就是只要你女兒嫁得掉也沒問題了吧。他是以為所有女人的價值都低於男性,所以嫁給最低等如他的男性也好過於嫁不掉嗎?而且說的好像他娶她就是負責任的表示。只要他願意負責任,就可以對女人隨便做些什麼,反正最後只要娶她就好了。
那...女人的聲音/自由/意志在哪裡,我們不能說不嗎?我想問,可以大聲地說出「不」的社會支持網絡與環境在哪裡?
我從來不知道這麼一張單薄的結婚證書,可以當成贖罪券使用。
男人從他的行為贖罪了,因為負責所以不被譴責;女人從她不應有的狀態被迫贖罪了,她成為社會可以接受的樣貌。
值得慶幸的是,我們與過去這樣社會的距離,正在一步、一步、逐步地拉遠。
前陣子,CHANEL - Coco Mademoiselle 新代言人為 Keira Knightley,著實為這香水炒了一陣新聞。等到看到電視廣告,除廣告的新形象外,最吸引我注意的卻是搭配的廣告歌。會注意到是因為音樂的整個節奏與廣告的行進有某種落差,但卻是一種很閒逸與性感的嗓音,愈聽愈好聽。
上網一查,竟然是 Joss Stone唱的。我記得,之前也聽過她的歌卻沒有這麼深的印象。真是好聽。
對了,其實廣告也好看,只是被廣告歌搶走不少鋒頭。
CHANEL - Coco Mademoiselle
LOVE by Joss Stone
L is for the way you look at me
O is for the only one I see
V is very very extraordinary
E is even more than anyone that you adore and love
It's all that I can give to you
Love is more than just a game for two
Two in love can make it
Take my heart but please don't break it
Love was made for me and you
晚上硬是在老妹用電腦的途中,要求使用1個小時。但是老妹跟個大陸人的MSN卻很難斷,只好由我代為打字回應那位大陸人。兩人正熱火著討論一個人跟一群人去K歌的好處跟優點。就這麼感到不耐煩,想要跟老妹再要求加上1個小時的電腦使用時數時,大陸人又打字來了。(以下為精簡版)
老妹:獨唱很無聊,不過也是要花錢,就懶得去了
大陸人:喔
老妹:喵
大陸人:我也是覺得一個人唱很無聊,不過有時候發洩心情還是可以的
老妹:對ㄚ,但是這也是要看時間跟心情
大陸人:姐姐喜歡貓貓吧
(((喔喔,我看到這,真的忍不住大笑,想要打出也打出了,
我:『是的,我就是姐姐』
可惜被老妹及時阻止,只上傳了「是的」這兩個字。然後迫於惡勢力的脅迫,回應變成)))
老妹:是的,我家有一隻可愛的喵喵哦
...(對話持續中,略過)
***
吼~ 我好想打出 『是的,我就是姐姐』喔... 。
在我笑翻的同時,老妹有解釋對方都一直是尊稱她為姐姐的,所以不是天外飛來一筆。即使如此,還是很好笑ㄚ^^
話說蘭妮嘴破已達數天,連續當了幾天的悶葫蘆,終於受不了,決定去藥房買傳說中的嘴破聖品,也就是西瓜霜來噴。午飯後,來到藥房。吉兒代為發言。
發言人吉兒:老闆娘,請問一下有西瓜霜嗎?
老闆娘:西瓜霜是禁藥,現在已經沒有賣西瓜霜了喔。
(在眾人不禁錯愕的瞬間)
當事人蘭妮:(OS) 我的嘴破該怎麼辦???
納涼的我大喊:蘭妮,妳不要再吃禁藥了啦!
***
話說回來,從小用到大的「西瓜霜」竟然是「禁藥」,而且網路上的資料顯示,在許久之前,西瓜霜已經是禁藥了。超窘~
在 行政院衛生署藥物食品檢驗局 的網站,進入首頁 〉檢驗資訊 〉透視大陸藥品 〉,裡面可以看到每種大陸藥品不合格的情形。沒想到從這些超熟悉的藥品,如保濟丸、西瓜霜、雲南白藥、行軍散等,都是未經藥品查驗登記許可的禁藥。 也就是說,在我們大搖大擺走進店裡問有沒有西瓜霜,就如同我們問老闆有沒有賣海洛因一樣囉!?
另外還發現,有趣的禁藥與管制藥品的區別,請見下列連結。管制藥品管理局,俗稱管管局的QA~ 「管制藥品」與「禁藥」及「偽藥」如何區分?
同一般人,為了看李安導的《色.戒》而買了小說。出版社也順勢推出單篇色戒的限量版本,有心的是,還附上張愛玲〈色,戒〉的原始手稿,才讓這本書稍有不同的價值。
考慮了很久,才決定先看小說。
電影與小說是完全不同的表現方式,所能表現的東西也不盡相同。雖然這兩種表現方式,都可以使閱聽人依自身經驗與視野從中拉出獨特,只屬於自己的邏輯與意義,但在某種程度,文字給予讀者的想像空間較大,可以天馬行空,在腦袋中自製屬於自己的畫面與影像。影像則相反,它將觀影者的想像空間填滿,使之暫停作用。也可以說,文字讓讀者在腦袋中拍片,影像讓觀影者在腦袋中寫文章。
決定的關鍵因素是,我看了〈斷背山〉的文章。其一,在我閱讀的過程中,腦中不斷浮現電影(Brokeback Mountain)的影像與感人的畫面,只想再重看電影,而難以進入文章的世界。我想,或許是由於我腦袋中屬於斷背山這個範疇的想像 quota 已經被電影填滿。
其二,透過閱讀文章,我益發覺得李安在處理感情的細膩上是非常獨特。這是他的長處。他可以將文字之間的東西抓出來,加強那種感覺的存在,特別是壓抑的,卻不落於俗套或說得太明變成教條,就像是涓涓細流,最後不得不正視它/他的存在。也因此,我覺得先看小說並不會損及對於他的電影的感受度。
最後,也是補充。文章與電影感人的點是不同的。我還記得在電影的後半段,眼淚已經很難止住,但最後看到那兩件重疊的襯衫時,真的是哭到不行。文章裡,感動我的卻是Jack死後,Ennis去他家到他房間那一段對他家的形容,參雜Jack以前對他說過的成長回憶,真是讓人心碎。
故事的敘述者有二,剛好依敘述的時間,前後各為王佳芝與易先生。
前半部由佳芝的角度出發,邊描述外在的客觀場景,邊回想之所以在這裡的「不為人知」的緣由,思考並感受著。一切的一切,就要在今天收網了。
切:
只有現在,緊張得拉長到永恆的這一剎那間,這室內小陽台上一燈熒然,映襯著樓下門窗上一片白色的天空。有這印度人在旁邊,只有更覺得他們倆在燈下單獨相對,又密切又拘束,還從來沒有過。但是就連此刻她也再也不會想到她愛不愛他,而是--
他不在看她,臉上的微笑有點悲哀。...此刻的微笑也絲毫不帶諷刺性,不過有點悲哀。他的側影迎著檯燈,目光下視,睫毛像米色的蛾翅,歇落在瘦瘦的面頰上,在她看來是一種溫柔憐惜的神氣。
這個人是真愛我的,她突然想,...
『快走,』她低聲說。(PP.39-40)
後半段,易先生「說話」了。易先生回到家中,家中仍持續著麻將的牌桌,彷彿什麼都沒發生。邊看著、順著麻將搭子的對話,易先生邊等著封鎖行動與處決的消息,同時也揭發出他什麼都計算到與了然於心的狡猾心思。
這個故事的時間只發生在一個下午,表面上一切平靜,如同其他平靜無波的日子,實際上,事件的過往與累積的作用力卻在這個下午默默地爆開來。悶著,沒有回音就結束了。
就這麼句話。
快走!
附註:博客來的 色,戒【限量特別版】介紹網頁。 上圖取自博客來網路商店。
今天到據說是某獨立的新組織去見見世面。為什麼說是見世面呢?
在此之前,我的右邊耳朵不斷地流進大量折磨神經與厭惡氛候的憤怒情緒。紛雜的字眼就是一個基本概念--唯唯諾諾,只求自保的的官僚。許許多多次的開會,每次都要開一整個下午,然後...,唯一也僅有的結論就是「要上呈,請長官裁示」。讓人不禁懷疑我們努力辛苦所盡的公民義務,到底養了什麼樣的人。
雖然聽說了這麼多,但我畢竟從沒去開過會,對這個組織的現實感其實很薄弱。而且多多少少覺得這是個新組織,加上組織屬性的關係,也許,只是也許,上述那些感想只是我的錯覺也不一定。
但為了今天開會,昨天還硬生生加班到10點,只怕會浪費掉一個上午的時間沒法做事。
開完會不過11點左右。沒有原本擔心的浪費生命之感,但對於新組織卻有很深的感觸。之前常聽說這個組織是草地的皮、天空的骨,真相如何不得而知,但我覺得用「新皮舊骨」來形容卻是更為適合。表面上是個全新的組織,有新的目標與期許,但骨子裡,也就是實際產生效能的人,卻是在腦子與行動力上都尚未從舊體制蛻變的狀態。甚至,因為新組織沒有慣例可循,且因為「新」而備受關注,使得無法決定成為唯一的決定,完全見不到「新」應有的「大膽」與「行動」。
如此,也不過是在名目上多了一個組織。
不知為何,這讓我感受頗深。
Don't preach to me about what l can and can't do.
I am not an ungrateful person.
It's enough!
What do you mean I will be a loser if I don't listen to you? Please find a better excuse than that. Do you really know what you are talking about? Maybe you are right... in some way. But you are definitely not the guy. So don't talk to me like I am a fucking child. It's bullshit.
Hey. You are not the only one who have to face the reality and deal with the pressure.
I don't buy it.
Piss off.
NOW.
半夜突然想起這首歌...
Blue & Elton John - Sorry Seems to Be the Hardest Word
惡夢偵探不是偵探,影沼只是一個有著可以看透人心、進入他人夢中的超能力者。在半推半就下協助女警霧島調查數起在夢中自殘的殺人案件。在故事的進行下,我們發現劇中每個人的心中,無論是影沼、霧島都有著黑暗殘缺,期望自己消失於世上的想法。
只有真的想要自殺的人才能跟兇手通上線。兇手說出霧島想要自殺是因為她的生活沒有真實感。為了獲得生活的真實感,霧島自行請調至兇案調查現場,但她所有的只是「直接式的反應」。即便強迫自己去「不斷地面對」那些兇案現場的照片,所獲得的也只有血腥畫面帶來的噁心感與嘗試失敗的挫折感。兇手說的很對,他說霧島在尋找生活的真實之中迷失了自我,也因此尋找注定失敗,只能渴求於另一個世界。
覺得繼續活著沒有意義,引導這些喪失生活目標的隱性自殺者,透過手機聯繫上兇手。兇手藉由「同感」來嘗試理解這些想要自殺人的心理,在完全理解的同步得以在精神上「觸摸」到他們。一旦完成觸摸,兇手就可以在被害人的夢中,藉由自殘自己的身體來同步殺害被害人。也就是說,在精神同調的情況下,暫時懸置身體能動性的「夢」使得兇手與被害人的身體也同調。夢至此變成惡夢。
惡夢原本是沒有意義的生活的隱喻,在《惡夢探偵》裡,惡夢變成了真實 reality,進而終結了沒有意義的生活。在這一點上是還蠻有趣的。
電影的最後也讓觀眾得知兇手的真面目,是......生靈。熟知日本文化裡恐怖情節的人一定對「生靈」這個概念毫不陌生,雖然我覺得生靈的安排,在邏輯上堪稱合理,但總覺得少了點意思。
此外,看完有點小失望,總覺得塚本晉也應該不只是這樣。不過,據說這部片很受歡迎,預計於2008年上映《惡夢探偵2》。
* 相關連結:
什麼樣的書,讓我等不及折扣,等不及回家上網買?答案是《三詩人書》。
什麼樣的情感,讓我不想暫緩一下,只想停下手邊閱讀的書,翻閱《三詩人書》?答案是直覺及書背底蘇珊.桑塔格(Susan Sontag) 的文字:「他們表現的是無羈的情感與純淨的熱望,那一些會被我們視為『羅曼蒂克』而放棄的東西。」
在譯者劉文飛的序中,我看到這種無羈與純淨狀態的某種合理解釋。「在相互通信的1926年,三位詩人始終未曾謀面。」或許就是多種的「距離」讓狀態得以達到極致。
且讓我再加上蘇珊.桑塔格序言中所引,茨維塔耶娃(Marina Ivanovna Tsvetayeva)的一段話:
「詩人只可能有一種祈禱:不能去理解不可接受的東西。就讓我不理解好了,以便我能夠免受誘惑--就讓我聽不見好了,以便我能夠不作回答。--詩人唯一的祈禱,就是祈禱變成聾子。」(p.4)
多說無益。
就翻閱書信,進入並感受那充滿冷靜的激情與翻攪的精神世界。不知看完後,是否還會有著與現在相同的感受?
先看吧。
書籍詳細介紹,請見 傾向出版社 的說明頁。(上圖之書本封面,引自傾向出版社的說明頁)
若有機會辦理或參加國際會議,在辦理機票補助時,通常被補助的對象會被要求提供一些核銷用的單據。一般說來,需要的核銷單據莫過於下列單據。基本上,主辦單位要求提供的理由,還蠻合理的。
然而,最近同事遇上一個很「有趣的」主辦單位,他要求被補助的對象要提供「機票正本」。機票正本?!是的,就是那個被拿走就無法搭飛機回家的機票正本。
想必主辦單位也發現,這是個還蠻「不可行」的決定,於是想出一個「變通」的辦法。就是在補助機票的簽收單上,請無法提供機票正本的人,寫明為什麼不能提供機票正本的原因,並且要我們製作這張簽收單。
發現這個「奇怪」邏輯的我們,當然是非常有禮且清楚地說明核銷單據存在的理由,提出「也許是」「搞不好」是將收據正本搞錯成機票正本了。但身為樣板公務員的聯繫窗口,他有必須執行與傳襲的工作倫理與義務,即威權因襲的認知價值與沒有肩膀的責任觀念。即便費盡口舌,仍堅持要製作這麼一張「難以想像」的簽單。
於是,在簽單表格下的問題只能是...
我們需要您的原始機票來完成補助的核銷工作。因為我們知道您不能提供機票正本,所以請提供我們與正本符合的副本,並請說明正本將使用於何處?
我想,被補助的人看到這個問題一定莫名其妙。心中應該忍不住要OS...『既然知道我不能也無法提供正本,還要我給正本,為什麼不直接要副本,還要我說明用在哪裡呢。除了搭飛機,我還能拿飛機票來做啥呢! 』
我想合理回答的答案,只有1個。但基於對主辦單位的尊重,我很認真的想了另外2個回答的選項,如下。
□ 搭飛機。
□ 想再申請一份機票補助,好多賺點錢。
□ 紀念留存用,誰知道我下次來台灣是什麼時候。
心中不禁祈禱著,最好上面擋下這張簽單,不然豈是一個窘字可以形容。除了無法置信的大笑外,也難有其他反應。唉~真的好丟臉,好無言,怎麼會有這麼XX的事情呢。Orz...
還我稅金來~ ~ ~
最近大夥人吃飯,談到某A想要的女朋友條件。當事人還沒說出口,旁人就直幫他說,要長頭髮,要瘦。大夥嘰哩咕嚕說了一陣,當事人才發言,也要看起來聰明才行。有女生問,什麼叫做「看起來聰明」?當事人附加的解釋是,不只看起來要聰明,就算看起來不聰明,實際上也要聰明。大夥之後還根據當事人過往的經驗,胡亂說了些條件,由於經驗過於私人化,在此就不贅述了。
這位男性友人的擇偶條件整理(明明就很簡單又清楚,還硬要說整理)如下。
聽完這三個首先被提出且一定皆要被滿足的條件,心中不禁發出「好Normal」的感嘆。雖然說對於擇偶條件的回答,基本上不會有什麼太大的期待,想說對方會說出愛吃草或恐龍之類的形容詞。但是,長髮+瘦+看起來聰明,這三樣也真的是太 No More了...。原則上,應該有百分之99的男人都會同意,那也可以是他們的擇偶條件。
而且這三項全與「外表」有關,這應該不是美麗的錯誤。 (哈,這是雙關,有發現嗎!)雖然最後有補充說明是要實際上聰明。我們要記取心理學對於語誤分析的看法。「看起來」絕對不只是沒說清楚或是單純的語誤。在某種程度上,語誤往往洩露出潛意識的看法。我不確定加上聰明這個條件,是因為覺得長髮+瘦的條件,遇到笨蛋的機會太高,還是覺得應該要加上聰明,才能顯示自己的內涵/ 不只是注重外表的人/ 抑或單純只是想要對方聽得懂他說的話。老實說,根據當下的語境,扣除「看起來」這三個字的意義,我想最後一個解釋應該最合理。
我相信他是很認真得說出這些條件,也沒有要嘲弄的意思。只是我發現,大多男人決定一個女人聰不聰明,不是因為她可以對時事或基金侃侃而談,而是這個男人說的話,那個女人聽不聽得懂。怎麼知道她聽不聽得懂呢?檢驗的方法其實不難,就是那個女人有沒有回應(不是敷衍)他所說的話,不論是照他的意思做或是跟他在同一個脈絡內。再次強調,我沒有嘲弄的意味。只要是人都會需要一個聽話或理解他的人。看,這是不是很簡單,也很清楚呢。
該問的是,為什麼要聰明呢?然後逼他說出或坦承,因為他覺得自己很聰明又沒耐心,怕女人太笨又不想花時間在重覆說明同一件事情上之類的答案,然後再加以取笑。哈~開玩笑的啦^^。其實他說要看起來聰明,應該是在幫以後要看他女朋友的人問的。真的是深謀遠慮。
以上可以發現,想要聰明是基於人性的基本考量,Normal得很有道理。但是瘦的長髮女子呢,明明就很具體,為何算是Normal的條件呢?在台北的道路或捷運上,不計算中年婦女或老婆婆,10個女人中大約有7個是長髮。這還是因為今年流行Bob頭的原因,所以短髮人數變多。10個女人中有8個稱不上胖,4個可稱得上是瘦子。當然這些比例只是概估,算不上什麼精確的數據。但要承認的是台北街頭確實很少看到胖到必須要去醫院減重的女人,生活圈可能也是因素之一。在此只是要說明,台北路上隨處可見長頭髮的瘦女子,條件不但具體也有足夠的母體。
在條件如此容易被滿足的情況下,為何大家還是要說明是「長髮」跟「瘦」,而不去強調是「女人」或是必須「耳力很好」之類的呢?戴假的長髮可以算是長髮嗎,還是一定要是真的頭髮才算數?要到多瘦才會被認定是瘦呢,符合標準體重或是男人可以一手把我抱起?模糊曖昧的灰色地帶過於龐大到無法界定。這說明了什麼?頭髮多長或體重多輕的具體物理細節,其實沒那麼重要。他們只是某種象徵,某種置換(replacement),某種我猜測為「無攻擊性 (也就是傳說中的溫柔婉約) 的女人形象」。
社會的養成,讓生活其中的我得以分享/接受同樣的社會資料庫。一般說來,楊貴妃或許很有女人味卻難以聯想到溫柔婉約,短髮的瘦女子容易令人聯想到精明幹練。這應該是多數人的印象,即使我們都知道人的個性有太多因素作用其中。也不只一種面向。即使知道卻仍忽略這些個體的差異,就是刻板印象之所以刻板的原因。
長髮與瘦之所以Normal,在於有說跟沒說一樣,因為大家都想要或是有也很好。在覺得這兩個條件Normal的同時,除了表示我們聽到太多男人這麼說之外,也意味著我們也與男性共享同樣的理想女友基本條件。持續互相強化與認同的是,男人多會喜歡聰明的長髮瘦女子。
我們的養成真的很有趣,如此條件背後隱含的刻板印象,對於整體社會的發展是有什麼樣的好處與優點呢?為什麼要搞到大家都想要這樣的女人或男人(當然,女性對男人也有同樣類似的刻板條件)呢?還是大家其實很怕寂寞,怕自己跟別人不一樣,群體到連擇偶的條件都要一樣,還是只是在追趕流行呢?
我知道,有人或許會說,條件都只是說說,真愛上時誰還管你什麼條件,幹嘛要這麼寫這些呢?而且每個人的菜其實都不一樣,青菜蘿蔔不就是個人所好嗎?我想,或許是因為最近聽到太多雷同到可說是複製的答案,也或許是因為遇到這麼回答的人愈來愈多。
我對這些條件本身沒有問題,有問題的是個人內化與受到影響的程度。
最後一個疑問。為什麼很少聽到有人反問想要找男/女友的人,你/妳覺得自己的條件是什麼呢?提出那樣的條件又是有著什麼想法呢?
下次來問問。
20070901
一早睡得飽飽,拿起昨晚整理的簡單行李,跑到台北搭乘往台中的統聯。不知怎的,車上怎麼也睡不著,就這麼半昏半醒的到了台中。
週六往東海的微微爬坡中港路,既沒什麼車也沒什麼人,坐著好友心愛的噗噗車,一邊後悔沒穿有彈性的牛仔褲,一邊感受到和煦陽光與微風所帶來的悠閒感。啊~ 真是令人懷念的氛圍。
出發閒逛時,已是下午4點半鐘。先是逛了已經改名字的國際街,再來是台中必遊之地-逢甲大夜市。人真的有夠多。不過今天很開心,吃到難得一吃,以前和飛筆常吃的,僅此一家的傻瓜麵加招牌豆腐。只有一句話,就是讚啦!!
雖然行程感覺人很多到人擠人的程度,卻是悠閒的步調。與其說是到台中玩,不如說是重遊台中。真的,相同的路線,不同的遊伴卻有著完全不同的感受。
逛完逢甲「大~」夜市,回到東海,小小晃了一下東海別墅,買了同樣是經典必吃的東山鴨頭,跟店面走古早懷舊風味的正港好台涼水店的青草茶。這家轉角的王媽媽東山鴨頭真的很好吃,尤其是她的滷蛋跟鴨血,一口咬下去,在你還來不及分析為什麼好吃的時候,你的感覺已經告訴它真的很好吃,好吃到腦袋中只有三個字-「好好吃!」,就這麼配著道地的青草茶,看完原來有驚悚的法國浪漫愛情片《敢愛就來》(Love Me If You Dare)。
20070602
堅持假日一定要睡滿 7、8個小時的我,直到10點才起床。在進行東海牧場初體驗之前,在新開的MOS吃了早餐。雖然已過10:30,好心的服務生仍給了早餐特惠的價錢。或許是東別的學生早上不習慣喝咖啡,熱咖啡是點了才煮的。
或許因為人不多,陽光也不強烈,雖然時近中午,卻仍感受到一股悠閒的氣氛。看到連串的車子,反而覺得他們很奇怪,一大早是要去哪裡呢?就這麼悠閒的從後門進去,經過社科院、圖書館、文理大道、路思義教堂、郵局、通往東海牧場的羊腸小道、東海湖到最後的東海牧場外。一邊散步,一邊拍照。真是愜意!對了,東海牧場的鮮奶冰淇淋味道也太奶了一點,讓我好想大口喝冰牛奶~
這趟出門就這麼花了3個小時的時間,回程路上還特別買了豆子的芋圓仙草凍回住處吃,還有要孝敬家人的雞爪凍。可惜肚子不夠裝,不然就再來一份,唸書時不知撫慰了多少次大夥肚子,俗稱「窮人的好朋友」的福州包,20元就有4個大大的福州包喔,現在想到還會流口水。
久久回去一趟,真是開心
智奈美是一個住在貓目町的小學生。不知為什麼她總是會被怪人吸引,但她對怪人的態度很惡劣也很毒舌,卻老是跟怪人攪和在一起,可以為了怪人而不去上學。一個認識鎮上所有怪人的早熟孤僻小學生。 她說:
不知道
為什麼
這座鎮上...
充滿了一堆怪人
怪人有很多個,有認識外星人的同學,10年期限的魔法高中生,睡著要三天後才能醒來的氣球男,還有花了33年用石頭建造一座類似地獄版迪士尼樂園的住家......等。每一個小故事都帶出一個怪人,而每個怪人看似無意義或無解行動的背後,多有個合理的原因與源由。如,在路上看到一個男人把氣球綁在身上,一定會覺得他很奇怪,尤其他還邊走邊睡。深入瞭解後才發現,因為氣球男有夢遊症,每次睡著醒來後全身都是傷痕,為了避免被汽車撞倒,他才將明顯的氣球綁在自己身上,讓駕駛注意到他,減少受傷的機會。
對於老是跟怪人混在一起的自己,加上占卜師的斷言:「和那些怪人扯上關係,這就是妳的人生。妳往後也背負這個命運活下去喔!」智奈美感到不舒服,但占卜師送她一句話:
不管是誰,只要忠於自己的活著,不都是一個怪人嗎?
面對自己受到怪人吸引,不由自主想跟怪人混在一起,也被歸類為怪人一員的智奈美,在故事的最終篇,她終於面對她與怪人之間的命運牽連,也誠實坦率的接受喜歡跟怪人在一起的自己。
啊~ 真是個好故事。
不過,喜歡這本漫畫的自己也是個怪人嗎?
眼角一瞥,不自主的注意到一個移動中的女性背影,正準備排隊搭捷運。
浮上心頭的是「哇~好年輕的身體!」有著微微灰白的頭髮,她的臉看起來不特別年輕,年約40歲上下吧。但是她的身體卻給人一種異於她年紀的年輕感覺。
不是全身充斥著賀爾蒙、淡淡微溢著肉香感的青春肉體,那是一種不太屬於她年紀會有的輕盈的身體律動感,維持在一種很好的狀態。即便是小她多歲的我,都不一定會有的身體舒服姿勢。除非是我很注意,再加上沒背什麼很重的包包。偏偏我的包包都很重,真不知道自己沒事帶這麼多東西幹嘛。
為什麼會這麼令我印象深刻,因為她的輕盈不是來自於體重,而是身體控制。當然她並不胖,也不肉,但你也不會覺得她瘦。真的,就是「fit」。那是骨頭與肌肉所帶來的年輕感。想到這,不禁覺得雖然青春無敵。真的,青春幾乎可算是神丹妙藥。這點可是已經過了青春的我才體認到的。不知為何,人在年輕時總愛為些無聊的小斑小痘苦惱,不願走出家門。不過,哈,這正是青春的證明。有點離題了。總之,時間與歲月雖然讓人難以違背自然的法則,也真實的讓人成為他/她自己的樣子。正是這點,讓他/她們充滿魅力,令人難以自拔。不可諱言的是,這也是因為大多數的人難以通過時間的考驗。
隨意卻自然的抬頭挺胸行走方式,真的很令人羨慕。
偷偷許下心願,希望自己在40歲的時候也能維持或擁有這樣的身體狀態。
最近有好多加購的可愛公仔。這是統一為了宣傳自己的商品 -「冰之戀」冰品的活動。超可愛的啦~。在 愛冰熊的網站 上,可以看到每個愛冰熊的角色設定與其對應的冰品,還有桌布等的貼心下載功能。
今晚,劍及履及的我,立刻就衝去鄰近的7-11買冰去了。冰好吃,公仔有質感又可愛。哈哈~我的愛冰熊是Be a Rocker的「酷薩克」喔^^
網站上的角色說明
【Linkin Park 2007亞洲巡迴演唱會】
11月16日(五)
台北中山足球場
Oh、Oh、Oh~傳說已久的 Linkin Park 終於要來台灣開演唱會了!再多的驚嘆號,也無法表現我內心莫名的狂喜,吼~
雖然偶爾也會懷疑這樣嘶吼般唱歌,喉嚨是不會壞嗎?但每次聽他們唱歌都覺得超爽,讓我們一起去 Linkin Park!
Linkin Park - Bleed It Out
相關售票資訊請見年代售票。
跟Phoebe提到週末的煙火會,星光幫會出席,她於是想到上次跟10歲姪女之間的對話。
姪女:「你喜歡星光幫的誰?」
Phoebe:「ㄟ~沒有特別喜歡的耶」
姪女:「我最喜歡林宥嘉了^^」
(...這橋段、內容跟語調似乎有點熟悉,正想開玩笑說,可以認識她姪女時)
Phoebe:「為什麼最喜歡他?」
姪女:「因為他很可愛^^」
Oh...熟悉程度,立即破百!Orz...
事實上,這段話,若將說話的人從姪女換成ㄟ咧共,Phoebe換成被強迫分享的同事們,亦是可行。說話的內容跟語調就是這麼一模模一樣樣,一個字都不用換,且語氣只有過之而無不及。
原來,我跟10歲娃兒同等級。
******
PS1:待我同Phoebe說完上面這段。好心的她,立即安慰我說,也許你也跟80歲的阿媽同個等級ㄚ。我想她的意思應該是要安慰我,林宥嘉的魅力是大小通吃。這是沒錯。只不過當我聽到10歲的小姪女覺得林宥嘉很可愛時,不禁想到,那同樣覺得林宥嘉很可愛的我,到底算是什麼呢?
PS2:還是要強調,他唱歌真的很好聽,是先喜歡他的歌才覺得他可愛的。不過,輪流插吸管,一次拿一排養樂多喝的樣子,真的是很可愛^^
PS3:呼籲剛加入我的宥嘉世界的給樂王,快快挺身而出。
動作片,很少是我片單的優先選項。或許因為如此,《The Bourne Identity》上映時,知道是Matt Damon主演,只覺得,啊,他也演起動作片了。雖然很喜歡他演的《天才雷普利》(The Talented Mr. Ripley),卻沒有太大的興趣去看他演動作片。
直到昨天老妹找我去看第3集,才趁機先看了在第四台重播的第二集。大體上,覺得還蠻好看的。不過受制於電視的小畫面,與被偷接造成的模糊影像畫面,在電影最後的飛車部分幾乎分心。
雖然我在電影院與Jason Bourne的第一次接觸,已經是電影系列的最後一集,卻不覺得為時已晚,而是有種心滿意足的開心。完全感受到Bourne系列的魅力。還好,我有機會在電影院裡看到1集,而不是完全錯失他。
冷調的動作片
我不懂什麼叫做間諜片,但是我喜歡片中那種快節奏感的電影速度卻帶著一種冷冷的調性,不是那種激情式的動作片。這種冷調可能來自於導演或編劇的處理方式,不是要塑造一個不死的無敵英雄,雖然 Bourne的命真的很硬。冷調也有可能來自於Matt Damon的個人特質。總覺得他跟Ben Affleck比較起來,不是說他不陽光,而是有種看不透或陰暗的特質。當然這也有可能是他戲路的緣故。在片中,我覺得Matt Damon將他的角色處理得很好,因為在看電影的途中,完全不覺得他在「演戲」,真的很厲害。
幾無冷場
雖然我說這是部冷調的動作片,有趣的是,電影的速度感很快,幾乎感覺不到「速度慢」的時候。有機會讓觀影者分心的時刻,幾乎可說是無。即便是片中勉強可說是停頓較久的部分,也會覺得那一段眼神的凝視與交錯是具有特別意義的。正因為如此,看這部電影是一大享受,因為你的心思會忙著追上電影的節奏,而完全沈浸其中。
真正厲害的殺手
在動作部分,這個角色的設定真的很棒。片中,真正厲害的殺手,也就是Jason Bourne能將隨手可得的物品變成他的工具/武器。所以他可以利用電風扇讓敵人分心,也可以利用捲起來的雜誌來對付持刀的追殺者。或許這也是他長命的原因。不是手上有槍才叫做厲害,是吧!另一個長命的原因,就是厲害的地方,就是他對於情勢的掌控,資訊的判斷,極強。這部分或許有點over,不過也是如此所以看得很痛快。
Must See!
之前,受到眾多徒負虛名的續集片影響,我將今年夏天最好看的娛樂片頭銜頒給了《變形金剛》(Transformers)。今天,我發現 The Bourne Ultimatum才是今夏娛樂片的王道!
配樂,缺一不可
配樂很棒,將整個電影的節奏跟氛圍表現得很好。片尾曲是Moby為Jason Bourne所作的主題曲"Extreme Ways",親自演唱喔, 超好聽!
要在公共場合指責別人,其實是一件很冒失的事情,所以我都會確認我是不是有理。不是說我會一直盯著別人,而是發現有人好像就是要插隊的樣子,才會注意他是不是要插隊。 By Emily K.
捷運裡的Emily是個有勇氣,會教訓不守捷運搭乘規矩的人。到目前為止,教訓過的對象雖不到成千上百,但一定超過1o隻手指頭跟10隻腳指頭。教訓他人的內容有,不可以在捷運裡吃東西、喝飲料、不可以插隊、要求他人讓座給老人跟孕婦、小朋友不可以在行進中的捷運上奔跑玩鋼管等。
曾經親眼目睹,小朋友在捷運上單手握著鋼管,不停地晃圈圈,自以為是小飛機還是什麼的。因為佔著鋼管不放,鋼管旁就無法站人,加上晃圈圈的過程中,幾次都危險地快撞到他人,迫使他人一直往車門邊站。媽媽坐在旁邊也不管,真的是非常沒有禮貌。看得Emily真的是怒火攻心,眼睛不自主兇狠地瞪著小朋友看,一不小心發出殺人光線跟聲音說:「小朋友,不要再繞了,很危險」。要知道,Emily平常不笑的時候,別人就以為她在生氣,所以當她生氣臭著臉時,對小朋友來說,簡直就像是惡魔。只見被嚇到的小朋友直接飛撲向媽媽的懷裡,把臉埋在媽媽的腿上,還不時地偷偷轉過頭偷看她是不是還在瞪自己。
據聞,某次上班捷運車廂內,或許因為大家都還沒睡醒,車廂內非常安靜,突然有個白目把電動的聲音開得很大聲,很吵。Emily於是站起來和藹對他說:「可不可以請你把音樂關小聲一點」,那位想跟大家分享他對於電動喜愛的男士,極為不悅地轉過頭來,很屌地說:「So What」。可惜Emily不吃英文這一套,畢竟經過「leave me alone」事件,到獨自出國的膽量訓練,至今聽聞英文已不會讓她驚慌結舌。只見她拉下臉來,怕對方聽不懂中文似地,一字一字地說清楚:「把、音、樂、關、小、聲」。
對於在捷運上教訓他人經驗如此豐富的Emily,沒想到今天竟然有人敢踩她的線。
話說,時常搭乘捷運的人,大多知道最邊邊的排隊line。明明排隊空間有限,卻也設了一個三角點讓人排隊。Emily一如往常走向最後一列排隊。當時前面已有1人排隊,她站好第二個位置,聽著Mp3,看著捷運報,等著車來。排隊時隱約聽見有人指責的聲音,不以為意。突然有1人衝向她,在距離3-4步左右,對她破口大罵,指責她沒有排隊,要她排隊什麼的,聲音大到大家都在看。
Emily呆愣了一下,因為她明明就有排隊。同時也瞄到她前面那個人默默移到跟她平行的右邊。對於情勢的發展,她感到不可思議。那位破口大罵的歐吉桑,不知是沒睡好還是早上不爽,誤以為她好欺負,也沒搞清楚到底有沒有插隊。這下子,可真是惹惱了Emily。一向只有她教訓人的份。Emily於是反擊回説,我有排隊。結果,破口大罵的歐吉桑惱羞成怒,罵得更大聲。打算利用「聲音大」的策略,賭Emily不好意思在公開場合跟他大聲,還作勢要打她。
不幸的是,歐吉桑賭輸了。算他運氣不好,遇到「捷運上教訓他人經驗豐富」,「堅信有理就站的住腳」及「最討厭以為聲音大就有用的惡勢力」的捷運教訓達人-Emily。這段被踩線的小插曲就ending在Emily怒極,大聲放話說:「老娘你管不著!!!」。
Emily雖然是正義必勝,遇到也是一肚子氣,更不用說運氣極差的歐吉桑,本想借機發洩自己的壞情緒,最後卻只能摸摸鼻子閃人。
整件事,超鳥的。這故事告訴我們,不可以隨自己心意,亂借故教訓他人,教訓,依教訓達人所言,也是有其規矩要遵守的。
懂了吧,怕壞人的搞不清楚狀況歐吉桑。錯了就要道歉,不要錯了還想用聲音大跟暴力威脅別人。實在是...不可取。
前陣子看賀景濱的《速度的故事》,其中談到鄉愁,這個感覺很有年紀、很後殖民、很現代的字眼。看著他所寫下的:
李伯夢想到一個跟死亡很接近的東西,那就是鄉愁。
鄉愁是一種很奇怪的觀念和感覺,是對過去的懷念,也是對未來的渴求;換句話說,是將過去美化後的未來烏托邦。小孩子不會有鄉愁,因為小孩是沒有過去的人。然而,只要我們存活夠久,足夠我們蓄累出一筆過去,那麼,那種「回家的衝動」就會悠然在耳邊響起。
回到哪裡呢?偏偏沒人能回答這個問題。正因如此,迷宮中的老鼠注定要永遠四處亂竄,奔波不停。就是這種鄉愁的情緒,使得小老鼠無法分辨迷宮的進口和出口。
(p.64-65)(粗字部分為我加。)
突然有種被雷打到的感覺。
原來我對於某種情感與狀態的懷念或執著,之所以無法分辨、捨棄、遺忘,甚至是苦苦糾纏,是因為我處於上述所謂「鄉愁」的狀態。忘不掉是因為我把它當成是我未來想要的藍圖,「是將過去美化後的未來烏托邦」,這句話說的真是太好了!難怪分不清...忘不掉。
過去除了美好的部分,也同時存在著令人不開心的事情。但無論好或不好,既然是「過去」就已經「不存在」。對一個已經不存在的事物,硬生生抽換掉不開心的部分,只留下自己想要的美好、軟綿綿、傻呼呼的回憶與構圖。除了「空」與「假」,還會是什麼呢?
恰巧,在看過這段文字後不久,跟朋友聊天,不經意中發現,原來我是個死心眼的人。許多時候,果真是旁觀者清,當局者迷。雖然這中間還是要扣掉部分非當事人的因素。這對自己也算是個新發現,至少從沒這種自覺。
知道又能如何呢?就像迷宮中的老鼠仍無法分辨進口跟出口。是不能怎麼辦。不過答案也從來不是外給的,必須要是內心浮現的。能夠瞭解狀態,對我這種個性的人就是一大步,其他的,就交給時間跟潛意識了...
週末借了片子回家看。這由法蘭克米勒(Frank Miller) 原著漫畫改編的電影。述說斯巴達李奧尼達(Leonidas)王率300位斯巴達士兵,以寡擊眾對抗波斯國王薛西斯與他所率領的波斯百萬大軍。藉由他們的英勇與犧牲激勵了所有希臘人對抗波斯敵軍。
很棒的部分:
【博客來】分享書的入口,也就是在我右側欄位的「book100讀書會」,每個月都會選讀兩本新書。除了提供書本推薦文以增加讀者購買率外,也提供讀者交換心得的平台。特別的是,出版社亦藉此平台,針對選讀書籍的後製部分,如排版的規劃或封面的設計等,提供相關說明與解釋,讓讀者得以一窺書籍後製工作的種種考量與所耗的功夫,進而加深對書籍的親切與認同感。
七月份出版小秘密提供的是《失物之書》封面演化史。這篇文章不但提供了《失物之書》封面版本的演進過程,同時敘述責編是如何一方面害怕設計師生氣,另一方面又希望能有理想封面的心路歷程,那種兩難與小心翼翼,對照平日與設計溝通的過程,真的是心有戚戚焉。
確實《失物之書》的封面很有感覺。暫且不論與書本內容的關聯,單純就個人感覺,真的是很喜歡封底的那個快翻爛的書頁甚於封面。(如下)
為什麼自己不自殺呢?要是沒有被生下來該有多好
主角每天都問自己:為什麼自己不自殺呢?
書中雖採自述的方式,他卻像是個沒有感情的人。全然看不出他對與他有不同關係的女人的態度與想法為何?也搞不清楚他是愛或不愛她們。面對別人的質疑時,他說「我總是顧慮每個人,避免以不確實且淺薄的感情去強壓別人,同時我也時時留意不要讓對方產生錯覺,或者大意地造成對方有如此的情緒。而且,為了確保我一貫的態度,我貫徹施行的鐵則是,不管什麼時候、什麼狀況,絕對不以自己的利害為優先,也不與他人做利益交換。」(p.125-126)
直到後半,漸漸瞭解主角遭到母親遺棄的傷害及形塑他的過去。他深信面對慾望,人只是慾望的載體,只能被命運決定。甚至連出生與否都只是母親任意下的後果,也就是說人並非為了什麼偉大特殊的目的而出生,僅僅只是被迫誕生。正如同人不擁有殺害他人的權利,人也不擁有殺害自己的權利,人不是選擇生存而是被迫生存。
對他來說,人性的善與惡沒有意義,因為人無法決定自己要不要被影響,這又是由於人無法獨立而活著。同時也認為,即便決定了什麼也僅僅是對於他人的無謂負擔,因為沒有顧慮到被你決定影響的那個人願不願意被你影響,故他盡力避免自己過於涉入他人生活。這正是我們在閱讀中所感受到的疏離感,與主角女人無法感受到他的心的緣故。
主角幼年被遺棄的後遺症使得他努力想去「理解」人,但不信任「人」是個有溫度,可以去感受的生命。或許這是因為他仍舊無法接受何以母親,這個讓他誕生在這個世界上的人會不要他,雖然他可以理解母親當時有自己的苦難與問題要處理,在感情上是怎麼也無法承受這個事實。於是他認為人終究是無法相互理解的,無論再怎麼替對方著想,只能盡量接近,除非你能夠完完全全拋棄掉自我的一切,完全成為那個人才有可能。他相信唯有如此才是解決之道。
問題是他無法,事實上也不可能拋棄掉自己去成為母親去瞭解母親。他陷入困境跳不出來。既無法解決也無法逃開。這是他已經崩壞的部分。之所以尚未完全崩壞,在於他身上有一股力量在與他拉踞。身邊重要的人與他閱讀的文章,在在嘗試告訴他,人必須先愛,先接受自己才有可能放開去理解接受他人。
書末他終於知道這些人想要告訴他什麼,卻發現自己離他們好遠。
單純的感想
忍不住要先說一下,封面的設計真是讓人難以接近這本書。
我覺得作者白石一文很厲害,因為他把一個這麼虛無的主題,不但寫得讓人看得下去,也處理得很好。而且我覺得這本書在你對自己產生疑問的時候看也很不錯。某種程度上會找到共鳴,找到一種有人和你在一起的感覺。而那會讓你覺得稍稍比較好過。
人總是需要支持的,不是嗎!
***
人們總是說必須正面思考、老了也要好好活著等等,但是最好自己這樣想就好,不要去勉強他人。不需要每個人有志一同想法積極,不需要每天都生氣蓬勃地活著,陰沈過活也無妨,醉生夢死了結也無所謂。要怎麼思考,怎麼生活,隨個人高興,反正人生在世就是無法事事如意,不如意的時候就只能死心。(p.80)
*
我和母親的死亡一事其實什麼關聯也沒有,於是我決定讓母親在接下來所剩的一、兩年裡,就像她以往那樣一個人過活即可。(p.183)
*
不過剛開始的時候,我無法理解我該說的話為什麼由母親說了出口。她突然在我眼前蹲了下來,我拉著職員的手,母親像是要搶回我一樣,把我抱了過去,邊哭邊反覆說著:「對不起,對不起。」於是我才瞭解自己並非幹下壞事。被緊緊抱住我幾乎不能呼吸,腦中一片空白。
那個瞬間,我第一次覺悟自己被母親遺棄。
人類遇上真正慘烈的事情,根本就束手無措,哭也哭不出來,笑也笑不出來。唯一能做的事只有恐懼。
我一邊被母親抱著一邊因為恐懼而不停地顫抖。(p.229)
還記得第一次知道星光幫,是在6月1日反毒會議的晚上。
那天住在飯店,因蘭妮的緣故轉到中視,看到是歌唱比賽節目也不以為意。當時節目在進廣告前,有個好歌回顧之類的東西。先是重播聽到蕭敬騰唱「新不了情」,唱的真好,心中的大疑問,怎麼會被淘汰。好在蘭妮就在旁邊為我解釋,但也讓我很想聽聽楊宗緯唱的版本是好聽到什麼程度。當看到林宥嘉唱的「懸崖」,整個人簡直就被他迷住,唱得真是好聽。
因平日固定收看的電視節目只有AXN的CSI,與偶爾看的康熙來了。真要看什麼娛樂新聞也搞不清楚現在哪些時段有哪些節目,感謝YouTube與眾多熱心上傳的朋友,讓我可以看到他們之前的歌唱與表演。因正值新唱片宣傳期,這週幾乎可說是瘋狂尋找他們的影音...他們的歌也一直在我腦中盤旋不去。
下面是我最近很愛的「你是我的眼」,蕭煌奇的詞寫得很棒很有感覺,林宥嘉讓我重新愛上這首歌。
明明《無有鄉》比較早入手,為什麼沒先看?
言歸正傳,《星塵》是個什麼樣的故事?
那麼,這本故事書好看嗎?
這...有說跟沒說一樣,到底是怎麼個好看法?
相關連結
今天跑去上瑜珈課,老師看到我,直說好久不見。
真的,好久不見!
看了看上課卡,哇~竟然有快半年的時間沒瑜珈了。
因為太久沒做,動作都生疏了。忙得我一邊要用眼睛看老師的動作,一邊要手腳並用做動作,同時還要記得注意呼吸。另外,因為汗不是流出來,是用滴的,搞的我還要找時間拿毛巾擦汗,不然汗水就會跑到眼睛裡面看不見動作。真的,很忙...Orz。
上完課,赫然發現衣服都濕了,腿都軟了。
然而,回家的路上,走著走著,身體卻覺得輕鬆。好妙。
心情好像也不錯,沒什麼雜緒,嘴角有小小的上揚。
突然喜歡起抬頭挺胸的自己。
而且,今天上完瑜珈還發現一件開心的事。那就是我的短髮不管怎麼動怎麼弄,造型都不會變。不像長髮會變成魚乾,短髮就是這麼有型,而且現在的長度有稍稍留長,比較順眼。開心ㄚ~
好吧!我承認,我喜歡瑜珈,不是因為它可以讓我的身體變得健康,或是變成瘦子什麼減肥的。跟我很熟的朋友都知道,我對自己不甚嚴苛,勉強可說是放縱的狀態,極不要臉,老愛說著什麼「我不覺得我胖,是肉肉的很可愛」之類會讓瘦子狂熱者聽了發瘋的鬼話。不過,要是能附帶變瘦,當然也很高興。
老師總是說,瑜珈是在跟自己的身體對話。我不知道,我對身體說了什麼,但瑜珈確實讓我變得比較結實。哈,結實「看起來」就會比較瘦,真的是很苟且的心態,不過自己說沒關係。而且,重點來了喔,上完瑜珈總讓我...自~我~感~覺~良~好~。不是那種很High的嘿、呦、想要大叫、想要飛上天的情緒喔,而是覺得自己還不錯,有那麼一點點小小喜歡現在的自己的感覺。
所以說,「自我感覺良好」,是多麼應該珍惜的心情與狀態!
就憑這一點,一定要瑜珈的啦~
不只是譁眾取寵
柏洛斯的嘲諷筆觸與輕快敘述節奏,讓我們可以帶著輕鬆的心情,輕易地看完這本書,但不止於吸引人的新奇驚異故事。回頭反芻會發現,柏洛斯並不是用一種單一面向的單純/世故眼光,來面對與處理這些故事或者說是人生經歷。他讓我們看到他的心情、處境與態度上的「轉折」。這些細微的轉折與權力的流動,如同歐各與男友之間的關係,必須要放回其關係脈絡才能理解。
在他的故事與經驗中,「世界不是只有黑白兩色,事物的標準也不是只有一種」,不僅是蒼白的空口話語,而是血淋淋活生生的存在。
「應該」只是個屁話
柏洛斯戳破美好童年的集體想像。他讓我們知道,嘿!有人是這麼過了他的童年喔,根本沒有那種「應該」要怎樣的童年。同時也拉斷了社會上對於「關係與比重」 的既定正常認知,不該就是一個「應該set」。舉例來說,社會所給予位置(positon),有時候真的只是個位置,不代表具有較高或低的道德觀念或相關衍生的連結意義。如同教授、詩人與精神醫師普遍被認為具有較高的社會位置與道德標準,但歐各的父親是嚴重酗酒的大學教授,毫不在意他的存在,母親是罹患躁鬱 症的女詩人,情人比小孩重要,至於養父則是有著手淫室會將大便形狀視為神旨的精神醫師。更遑論書中關於性的部分,更是挑戰了性「應該」有的關係與樣貌。
有人是正常的嗎?
如果多數人都有同樣或類似的經驗,是否就不算異常?
我們都知道不可能有那種全然符合國家社會標準的完美道德人種存在。連機器人都偶爾會短路發脾氣,何況是「人」。在夜深人靜的時候,我們或許承認自己有著或多或少的「小小怪癖」。即便如此,依照不那麼嚴謹的「世俗」標準,《一刀未剪的童年》書裡的每一個人,幾乎都應該要住進杜鵑窩裡再教育,至少他們不能稱得上是所謂的「正常/普通/一般」人。
據作者所言,這是真實發生在他童年時期的人、事、物。也就是說,真實存在於現在社會,即可能就在我們生活的周遭。想想,如果這本書是台灣人寫的,生活在台灣的我們,那種驚訝可能就不止於只是覺得這些事情好笑跟有趣。想想,書中的「聖經指」好像是很好玩的遊戲,但若你的生活必須依照聖經指的結論行動,那會是多麼恐怖又正常的狀態。
倘若這些是事實,倘若這些是常態。那我們該恐懼還是該開心?恐懼於原來我們的生活並不是那麼地「正常」,還是該開心原來大家也跟我一樣過著不是那麼「正常」的生活?
***以下為我喜歡的引文。
但是她真的愛他,我相信。我知道那是什麼感覺。愛一個不值得的人,因為對方就是你唯一的所有,因為任何關注都比沒人關注你好。
為了同樣的理由,有時候把自己割傷流血就會心滿意足。在那些灰濛濛的日子裡,早上八點跟中午時分完全一樣,什麼事情都沒發生,也不會發生任何事情的日子裡,你在水槽裡洗玻璃杯,然後玻璃杯破了--不小心的--結果劃破你的皮膚。而後出現讓人震驚的紅色,一天中最為明亮的色彩,充滿活力,嗡嗡作響,你自己的血。有時這樣是很不錯的,因為至少你知道自己活著。(pp.161-162)
*
從來沒人告訴我該做什麼。當我與我爸我媽住在一起時,我光是把杯墊移動不到一吋我媽的血壓都會升高,「拜託你好不好,」她會說:「我已經照我喜歡的樣子排好了。」但是在芬奇家,我可以在我衣櫃的天花板上敲個洞,直通霍璞的房間,而且根本沒人在乎。「你是個自由的人,有自由的靈魂,」芬奇醫生會這麼說。
那麼為何我還是覺得被困住了,難以脫身?(p.284)
*
沒有人告訴你該做什麼的問題在於,我現在終於瞭解到,就是沒有人告訴你哪些事不該做。(p.290)
我實在是很喜歡宮部美幸的時代小說系列。有種既素樸又風雅的特殊風味。
故事的篇幅都不長,故事情節也不繁複,著重在事件所衍生的相關人、事、物反應,透過相關反應的敘述,留下足夠的空白,不說什麼討人厭的道理,卻能在閱讀者心中留下淡淡的漣漪。看她的時代小說,最棒的是能夠單純享受看故事的樂趣,不需要動腦,或神經緊繃著,只需要用心跟著感覺走就好。
這是「茂七系列二」,共有七個短篇。以描繪江戶本所深川一帶,人稱「回向院頭子」的捕吏茂七破案的推理小說。有點類似包公奇案那種感覺,但不以解謎、破案為重點。這本書很有趣味,令人無法停閱的地方,在於角色塑造非常成功。就像是在看單元劇一樣,主角與重要人物每回都會上場,而且隨著單元故事的前進,時間也在角色身上留下烙印。
除了固定的主配角,也就是茂三生活的日常世界,中間還依著劇情出場了二位會陸續在後面故事出現的重要人物。一位是通靈的十歲童子日道。隨著出場的次數增加,猶如我們對陌生人的認識,從一開始的平面膚淺的雙方防衛性印象,到後來我們發現其實他也是有小孩心性的一面。
另一位則是神秘的豆皮壽司攤老闆,沒人知道他是誰,也不知道為什麼角頭勝藏不跟他收保護費。而且明明就是在賣好吃的豆皮壽司,不但依季節變換湯品,後來竟然還應著客戶的要求賣起酒跟甜點。這...很難不讓我想到日劇Hero裡那家要什麼有什麼的小酒吧。看完故事,還是不知道他的底細,呴,真想知道他是誰。可以早點出茂七系列三嗎!?
看這本小說很像在看單元的連續劇,會被改編成電視劇,一點也不令人意外,不知是否有人看過?
另一篇宮部美幸時代小說的感想,請見宮部美幸之《怪》...
***
你以為你跟浦生稔很熟嗎?
我一開始就知道兇手的名字。浦生稔。
作者利用母親、兇手、與刑事的三個角度交錯敘述這個故事,直到最後一刻。直到最後一刻,直到最後幾行,才被作者嚇到,才發現這個故事,跟我想的不一樣。原來、原來兇手竟然是...浦生稔。(這不是廢話嗎?不,這句話非常有意義)
故事的開頭,我就知道兇手的名字。閱讀過程中,我也逐漸瞭解浦生稔的個性、想法、作為、與殺人動機。我一直以為我知道浦生稔是誰。然而,在我自認為跟浦生稔很熟,再也不能更熟的時候,作者才大力捅我一刀說,你想的美,你以為你認識他,其實不然。他根本不是你想的那個人。
真的。看到結局,忍不住要回頭重翻看自己是否漏看了什麼。確實開始的時候,會覺得ㄟ...怎麼都沒有提到那2個人的事情,有種被忽略掉的感覺,但自己會跟自己說,也許他們不重要吧。就將他們排除在外,在有限的人物空間中排列組合。我覺得凌徹在書後的解說,寫得非常好。他說:
我孫子武丸在〈敘述性詭計試論〉中曾經說過:「敘述性詭計並不只是欺騙讀者,有時更帶有彷彿世界崩壞般的錯覺效果。」要讓世界崩壞,就要將力量壓縮到極致。簡單的真相,也才能將讀者在小說閱讀時所自行構築出的世界,在最後極短的篇幅中完全顛覆,讀者的世界因而崩壞,作者的世界得以現形。(pp.294-295)
看到最後,真的被作者拐到,真好看!
***
因為"真愛",所以...Anything Goes
不只是最後翻轉天地的結尾,前面血肉的部分也很有趣。透過三個不同身份與視野,我們看到作者刻畫角色與敘述書寫的能力。在母親雅子身上,我們看到一個偏執的母親,生活重心完全放在兒子身上,她會不定時的偷偷潛入兒子房中,檢查他的垃圾桶,計算他的自慰次數,確認兒子是否正常。但她也知道這事絕對不能讓兒子知道。
她從不認為自己的行為有錯,不過她絕不希望兒子知道此事,她覺得兒子可能無法理解她是因為愛她才會這麼做,一旦兒子知道此事,有可能會轉而憎恨她,這是她最無法承擔的結果。(p.76)
等到她確認兒子的犯行後,由於害怕她辛苦構築家庭的一切與羈絆會煙消雲散。她不斷地為兒子想藉口,想要阻止兒子再次犯罪。
絞殺女性,再切除其乳房......。說不定是因為那孩子太溫柔敏感,在參加過殺氣騰騰的聯考戰爭以後,精神狀況出了問題。若是這樣,那該負責任的就是整個社會了。那孩子與被他殺害的女人們一樣,都是可憐的被害者嘛。應該接受制裁的是社會整體,而不是那孩子及我們......(pp.239-240)
在浦生稔的部分,殺人的動機則是為了尋求一份真愛。在分類上,他可以被歸類成所謂的「戀屍癖者」。在第一次的意外殺人中,他體會到了「真實的愛」。透過這真實的愛,他得以重生,可以「確實地與她、與這個世界聯繫在一起」。他是個只能愛死女人的人,唯有透過姦屍他才能感受到愛與存在。為此,他甚至還發表了一段所謂高度文明社會中愛的理論。
彼此相愛,乃是只有發展出高度文明的人類所允許的行為。但在做愛時發出野獸般叫聲,或是沈溺於短暫歡快中,不知羞恥地扭動身體等行為,只能說是對真愛的最大的褻瀆。沒錯。女性,尤其真正的美女,不管在任何時候都應該表現出如大理石般的堅毅。那冰冷的硬質光輝令人肅然起敬,絕不允許卑賤低俗者靠近。只有同為被神選召者方能接近。(p.99)
也因此,他雖然自覺到這樣的殺人行為是社會所不容許的,卻不覺得他有任何不對的地方。畢竟,對他來說,他是在尋找愛情,而那些被他殺害的被害人不過是他在尋找愛情途中必須犧牲的對象。他說,「如果愛才是人類所追求的終極目標,那麼為了愛,不管付出何種犧牲,他也在所不惜。短短幾十年以後便消散無蹤的生命,根本不比這份愛來得有價值。」(p.156)
以愛為名,可以將行動擴張到什麼的程度?我想就跟以反恐為名一樣,是那麼樣地無限上綱,以致於無人敢勇於說「愛」是錯的。面對愛,只能將眼睛轉開,唯唯諾諾地說,或許行動方法需要稍加修正。
如果「愛」都已經是如此無敵的名義,那麼「真愛」具有某種不可言喻的最優先位置,就一點也不令人意外。將真愛與某些「高度文明」之類似是而非的東西連結在一起的文宣與論述,我們並沒有那麼陌生,事實上常見於現代社會,在我們的四周不是稀少可見的東西,也「好像」是有那麼一番道理。但什麼是高度文明呢?誰知道那是個什麼鬼,而人們又傾向利用自己的想像力填補那抽象之間的縫隙。
我想,追求真愛應該也可以算是一種現代的文明病吧。 正是在此時代氛圍下,我們得以接近,接受蒲生殺人的動機在某種程度上是有可能成立的,而得以繼續閱讀下去。
***
這本書很好看,推薦!
前一段時間買了邱妙津的《蒙馬特遺書》,當晚就翻了來看。然而書中過於濃稠的情感與深切的呼喊,讓我難以持續下去。直到 book100讀書會 的六月必讀,又再次提及這本書。我才想著,不如就藉著這個機會把書好好看完。
書不好讀。過於直接強烈與濃稠得難以移動的黏液般情緒,撲天蓋地,這並不是一本好看的書。要能看下去,必然是身心要處於能夠進入,至少可以擬想書中的氛圍,將自己放在第一人稱的位置,不然便無法繼續下去。然而過於投入書中,身心所感受到強烈情緒卻令人無法吸收,必須時時停下來調整回復。故,這本看似輕薄的小書,花了好一陣子,直到今晚的剛剛才勉強看完一遍。
而現在,胸口躁悶,透不過氣,心中思緒的紛擾難以言喻。
「處理舉足輕重的大事,關鍵在風格高下,而非真誠與否。」By 王爾德 (p.21)
這本書到底在說什麼?
對於一個文筆犀利的政治女專欄作家,我們到底能夠期待多少?
簡單來說,Maureen Dowd從她所理解的事實出發。事實是新近的科學研究告訴我們,雄赳赳的Y染色體會退化,而X會勝出。同時,美國自60年代以來性革命所引發的女性主義,為女性爭取各種平等權利至今。照這樣的邏輯與狀況走,未來甚至是現在的女性應該已經接近,甚至是即將達到女性兩性平等平權的目標。
但現實卻不是這麼一回事。據她的觀察,現代女性的生活不但沒有接近獨立自主的目標,反而退化到60年代之前的情況。『當季時興的女性美麗化身並不是葛洛麗亞.史坦能(Gloria Steinem),認真的女人,而是潔西卡.辛普森(Jessica Simpson),性感的女人。這個年頭好萊塢重拍的《超完美嬌妻》(The Stepford Wives)注定吃癟,因為它已經不是一齣嘲諷劇,而是一部紀錄片。』(pp.15-16)
在如此的基調上,Maureen Dowd用一種十分嘲諷卻寫實的方式,來敘述她所觀察到的男女現實。確實不負「紐約時報最受歡迎的女專欄作家」的稱號,在某些點上面,確實觀察到某些東西也寫得有趣。但有時候僅僅是有趣,也再次營造出傳統的男女刻板印象。這當然也是她的結論。她認為女性已經被美國的自戀主義打敗。『我們有過美好年代,如今我們卻身處肉毒桿菌紀元,到處都充斥著服用了抗憂鬱劑的虛假情緒,以及膠原蛋白、矽膠、整型手術和肉毒桿菌堆砌出來的虛假笑容。這,叫做自由?』(p.17)
在書中,她試圖論及現代女性對於外貌的重視,對抗憂鬱藥物的依賴與渴望回歸婚姻的需求,及男性的態度。乍看之下似乎非常有道理。好像現在的社會確實是外貌當道、性感當道、不論男女人人都在追求外表的有型與否。然而真的是這樣嗎?我認為她忽略許多細微權力流動的部分,也混為一談了。在書中,我只看到一個看到事情表象與觸動感覺,便加以評論的「感想集」,距離爬梳與深刻還有一段距離。如果你要看的是關於現代男女互動更細微與複雜的剖析,可要失望了。
Dowd最後放了許多心力在她最熟悉的政治角力場域-華盛頓白宮,討論幾名在政治場域富有指標性意義的女性,如希拉蕊。她們在面臨選舉與危機風暴上所做的決策,如何影響她們的政治生涯。透過她們在策略上的選擇與決定,Dowd的結論是『我們將統治世界。當然,用的是男人的方式。』(p.18)
該怎麼看待這本書呢?如果你對這本書有所求,那麼可能很難獲得任何意義上的解答。或許把它看成是一本美國主流的當紅爭議書會是相較恰當的。有種,ㄟ,他們在看、在討論這本書。當然有很大意義的比重,是建立在作者Maureen Dowd的有力身份上的。至於爭議內容,就是拿來討論。
***
忍不住要引用書中有趣的段落。
PP23-25
為了服務大眾,本人在此公開《如何迷倒並留住男人》這本書中所提到的六項原則,供一心想嫁人的女性參考:
第九章〈如何使用電話〉也很重要:「每次妳要接電話之前,摒住呼吸,然後接起電話後慢慢吐氣。說話時面帶微笑。輕聲細語,直接對準並緊靠話筒。當男性來電時,總是保持開心的語調(這將鼓勵他經常來電),而且絕不在電話中與他爭論或予以責罵。有個很不錯的妙招是盡量以性感的聲音說話,既然他看不到妳,妳也不必為自己多做解釋。這會讓他感覺在妳故意的冷酷之下,潛藏著一個熱烈的靈魂,只要他用對技巧,就能成功把它釋放出來。如此他便會花上很長的時間想辦法琢磨出這個技巧。」
這種對於浪漫愛情的修正主義手法,一開始對女人來說一定很難上手,因為我們總以為只要擁有了自己的美國運通卡,就可以不必再玩欲拒還迎的把戲了。
但是只要假以時日的練習,還有時常穿戴豹紋絲巾,任何女人都可以像貓兒一樣性感。還有別忘了要避免冷嘲熱諷,切記切記。
pp.33-34
我有個住在紐約曼哈頓的男同性戀友人,他提供了自己發明的「灰雁伏特加」約會鐵律(又戲稱為「同志伏特加」):
***
補充一下:
引的第一個段落,是我真的有認識這種貓咪站姿的女生,確實是嘆為觀止。至於引的第二個段落,則是特別提供給好友參考的啦!
下面是美國版的封面,好有偵探小說的味道,一併附上。
上2週不知是怎麼了,不知是被附身還是著魔,整個人呈現情緒強烈不穩定的狀況,若不是過High,就是過Down。自己一個人在那裡鑽牛角尖,也不知道在鑽些什麼,想些什麼,我都不是我了!惹得眾多好友都替我擔心,真是不好意思。
想了想,可能是花了許多心思的案子剛結束,在突然失落的情形下,卻又面臨工作上生活的突然變化,一時無法調適,只好逃避,將心思放在小尖小眼上,卻反而搞得自己不像自己了。
真不知道長這麼大是幹嘛
人的個性,雖然基調不變,這也就是傳說中的狗改不了吃屎,但待人處事與應對的方法卻會受到現實周遭的環境而有著微妙的變化。自己或許不覺得,如同窩在慢慢煮沸的熱水中的青蛙。周遭的朋友也不一定辨識得出來,因為她們跟你生活在同一個環境、同一個邏輯與價值框架之下。
老朋友認識過去的那個我。我們一同經歷過對於不義社會與不公生活的不滿,對未來與自己有著徬徨不安,卻勇敢面對,相互陪伴與激勵的反骨歲月。還記得當時的「社會化」,在我們的價值觀裡面是個無比骯髒的字眼。「大人」對於我們來說,是個多麼墮落與可卑的人種。
然而,隨著逐漸長大,被推著前進,被推著進入許多的「階段」,身上所背負的包袱,不論是期待還是責任,都漸漸地將過去的那個自己給壓得死死的,甚至是迷失了。曾幾何時,我們變得漸漸能夠體諒大人的難處,曾幾何時,我們就是那個做出難處的決定人。
世界並沒有變得比較複雜,是我們變了,變得能夠體會與感受到世界的複雜度。但,這不應該是我向它低頭與放棄自己的原因,不是嗎?
堅持自己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以前看到別人有勇氣做出自己想做的事,只是單純地覺得羨慕,覺得她/他們很厲害。現在,我仍然覺得她/他們很厲害,卻是為了不同的理由。因為現在的我更能瞭解與體會到,為了這樣的決定,背後所要付出的努力與代價,而那是我沒有勇氣去做與承擔的代價。
跟老朋友聊天的好處,就是能夠重新看到過去的那個自己。將隨波逐流的自己適時地,雖說不可能完全,稍稍拉回那個我曾經愛過也一直深愛的自己。
惠萍,謝謝你!
也謝謝這段期間包容我不安情緒的好友們!
好久沒這麼開心了!
唱歌足足唱了5個小時,還不覺得久。真的唱到都破嗓了,也很開心。大家都很投入、也很High,時間就是這麼1小時1小時的加下去。等到察覺時,已經是11點半了。
超開心~不知該如何表達我的開心,我想唱歌的伴真的很重要。感謝今晚一起唱歌的新朋友、舊朋友,讓我有個美好的夜晚!
Kisses ~
祝大夥有個好夢
今天趁著休假,跑去剪頭髮。一剪完,我都要哭了。這大概是我近年來最短的頭髮,而且,而且瀏海還是一個短到不行,剛拉直的頭髮又很塌,整個感覺就是...拙~
我知道今年很流行短髮,很流行Bob頭,但也要看人剪ㄚ,圓臉+Bob...Orz
憑良心說,這個短髮的造型還不錯,瀏海留個1、2禮拜也就回來了。但是這樣的短髮,根據經驗,基本上是個那種女生或許會覺得好看,卻沒異性緣的髮型。PR這行,工作能力很重要,但有時候你就是會知道,外表與形象,或者說是有沒有人緣,確實有其微妙的影響力。雖說這很八股也很老套,但某些時候卻是事物運作的方式。能說什麼呢。
唉呦~ 唉呦~ 除了唉呦,我也不知道要說些什麼...
一回到家,看到剛被剃光毛的芋棵,頗能感同身受芋棵鬱悶,不想理人的心態。芋棵剛被剃毛不理我的時候,我覺得像外星人的芋棵很可憐。現在,跟芋棵同一國的我,看到我回家願意跟我撒嬌的芋棵,卻覺得心酸。原來同一國是這麼的悲哀。T_T
只是換隱形眼鏡就像不一樣的人,那現在換顆頭更像是換個人似的。或許可以換個角度想,就算是重新開始好了。
不過,可以把頭髮還給我嗎?
悶到一個不行
我哭了啦 ~>_<~
好像在哪裡見過的十二件兇殺案。
好像在哪裡見過的名偵探天下一。
無視於約定俗成之法則與規範的世紀大挑戰。
在揭開一切的謎底之後,(本格)推理世界裡能剩下些什麼?
上面這一段話,引自書腰背面的介紹文字,()內為我加之文字。
關於這本書,我只能說喜歡本格推理的人一定要看,尤其當你已經看到某種程度,對本格推理所使用的詭計與手法大多了然於心的時候,這本書特別容易引起你的笑點。
本格推理已經發展許久,再怎麼推陳出新,總難逃脫「本格推理」之所以名為本格推理的固有限定。這不是不好,我自己就超愛看那種,在荒島或孤村上華麗的多人死法,還怎麼看都不膩。但當有人以戲謔的手法,整理寫出可說是老生常談,見怪不怪的本格推理詭計,還是忍不住要叫聲好、好、好。
書中,東野圭吾將許多由讀者與作家合謀的公開秘密給說了出來。確實如此。舉例來說,如果刑警很厲害的把謎題解破了,偵探還出場個屁,他注定是個小丑角色。東野說,那是個比當偵探還辛苦百倍的工作。書中的主角-大河原刑警說:
首先,關於不用去找出兇手這點,反過來說,就是絕對不能去找到兇手,......同樣地,我也就勢必得故意去忽略破案的關鍵線索。隨便找幾個關係人懷疑是可以,但就算是用猜的,也絕對不能猜中兇手是誰。(p.008)
除了整理,以有趣角度切入外,東野圭吾也藉此表達出他對於本格推理的種種看法。如同他借用大河原刑警的話說:
但這「密室」卻仍肆無忌憚地一直出現。到底為什麼會這樣呢?
要是有機會,我很想要問問各位讀者,各位先生小姐們,你們真的覺得「密室殺人事件」這種故事很有趣嗎?
可惜我在這裡聽不到讀者的聲音,不過我想信各位一定會說「很無趣」。因為連我們這些故事裡的角色都覺得很煩了,拿錢買書來看的人當然更不可能會覺得滿意。
為什麼沒有人注意到這件事呢?
真是不可思議。(p.022)
被他這麼一問,突然也有那種,對ㄚ「密室殺人真的很有趣嗎」的想法出現。這件事情本身真是有趣。
另外,我對書中談到兩小時單元劇也是很有感覺。因為我也愛看JET日本台週五晚上播出的推理單元劇,完全就跟東野圭吾在書中說的是一模模一樣樣。真的,為什麼主角一定是女的,還很多管閒事,跟刑警有著若有似無的關係,或是夫妻之類的。還有主角們確實總是會「故意將兇手叫到人煙稀少的地方去,然後親自與兇手確認自己的推理是否正確」(p.136),而且警察都會躲在旁邊,等主角說完推理,兇手想要逃跑或反擊時就突然一湧而出。明明像是海邊或港口這些地方就沒辦法躲人的說。這些...真是太妙了。
看《名偵探的守則》的感覺,應該就像是在看電影《驚聲尖笑 (Scary Movie)》系列一樣吧。^o^
以下是《名偵探的守則》書目,供參考。
楔子
# 第一章 密室宣言—犯罪詭計之王
# 第二章 意料之外的犯人—WHODOUNIT
# 第三章 孤立宅邸的理由—封閉的空間
# 第四章 最後的一句話—死前留言
# 第五章 不在場宣言—時刻表詭計
# 第六章 「花樣粉領族氤氳溫泉鄉殺人事件」論—兩小時單元劇
# 第七章 切斷的理由—分屍命案
# 第八章 詭計的真相—???
# 第九章 要殺趁現在—童謠殺人
# 第十章 不公平的範本—推理的誡則
# 第十一章 禁忌—無頭屍體
# 第十二章 談到凶器—殺人手段
尾聲
# 最後的選擇 名偵探在那之後
# 訪談 東野圭吾
溫州街的「挪威森林」要歇業了,營業到這個月,也就是6月底。聽到要歇業消息,著實震驚,總覺得它應該、應該會一直開下去。
溫州街的挪威森林並不是我去的第一家挪威森林,汀州路那家才是,但它卻是我去過最多次的挪威森林。
多年來,每次只要有好友約在公館聊天碰面,不介意煙味,我都會約在這。為什麼?因為它有好喝的咖啡、好聽的音樂、很棒的聊天氣氛、還可以放肆地抽煙。不用介意他人嫌惡的眼光,也不用窩在沒冷氣的陽台,甚至是悶死人的名為吸煙區的地方。不論是哪間店,吸煙區的設立與安排,簡直是用來懲罰抽煙的人所設立的。
今天趁著上班前,到挪威森林點了杯咖啡,準備外帶。等一屁股坐在吧台旁,看看手錶,覺得時間還夠,而且不是有人說,喝完一杯咖啡最好的時間,正好是抽完一根煙的時間嗎,臨時改變主意,決定窩在店裡喝完咖啡。有著濃濃奶泡的咖啡上桌,拿出買了一陣子卻抽不到幾根的香菸。卻發現香菸潮了,有苦味了,彷彿過去那個輕狂的年代真的已經過去。在歲月的推移下,只能在偶爾想起時憑弔...
話說回來,人老了,就容易常常回憶哀悼些有的沒的。好在,有舊也有新。一定要推薦一家,在永和四號公園旁的「E61」,咖啡也真是讚到不行,更棒的是,可以在那小小的店面外,一夥愛咖啡的人就這麼聚集在店外抽煙、喝咖啡。極樂~
可惜遠了點。
One life ends. Seven others begin
The Dead Girl 從發現一個年輕女子屍體開始,進而接連另外7個女人的生命,5段故事。這是關於「taken」的電影。
陌生人 (the Stranger)
主角Arden是一個內向、在家照顧行動不便卻對女兒充滿無限怨恨與咒罵的母親。生活似乎就這麼無奈的繼續下去。直到有天她發現一個陌生女子的屍體,通報警方改變了她日復一日、毫無變化的生活,也遇上對她心有愛慕的男人。
這意外的轉變與母親永無止盡輕蔑的態度,促使她奔向男人的身邊,重要的一幕於是展開。雖然男子主動的積極邀約,讓她對自己稍有開心,也給她暫時離開母親的行動能力。但長期受到母親精神虐待的她,相信自己毫無被愛的能力,也無法主動愛人。於是在男子開車帶她至郊外,想要跟她發生關係時,她無法主動回應吻他,反而想要透過被綑綁的被動方式來建立她與男子的關係,一如她與母親之間。但男子無法忍受她像個屍體,Arden只好慢慢學習著新的互動方式,也讓她肯定自己,得以離開母親的束縛。
當她發現Krista屍體的時候,擅自取下她的"taken"項鍊,藏了起來,項鍊上還纏著Krista的頭髮。發現屍體時,Arden沒有說話,但我忍不住猜想那時候的她在想些什麼。
姊妹 (the Sister)
Leah的姊姊已經失蹤15年了,雖然她對著心理輔導師說,某天她跟父母大哭一場,睡個覺起床後,一切就恢復日常生活。媽媽早起做早餐,來叫她起床上學什麼的。但事實上一家人從不放棄希望,因為沒有發現姊姊的屍體。Leah甚至在實習時協助清洗無名女屍以便能早日找到姊姊。
她在為Krista清洗時,誤認Krista身上的記號是姊姊,於是跟父母宣告姊姊的死亡,也開始接受愛慕她的男同學邀請,開始...可以享受自己的生活。看到這時才發現,原來Leah一直活在姊姊失蹤的陰影之下,對她來說,簡直就是讓她不幸的魔咒。她認為不應該在姊姊可能過著悲慘生活的情況下歡樂,不敢有自己的生活,否則就是背叛。
確認姊姊死亡,讓她可以開始過著自己的生活,不需要再為姊姊過活。但是當Krista身份確認後,一切的一切彷彿是個笑話。在她終於忍受不了,向母親提出要為姊姊舉辦告別式時,母親無法接受,堅持沒有發現屍體,而且身為母親,她就是知道姊姊還活著,她只是不知道有人在找她而已,所以她們要堅持下去,她永遠都不會放棄,就像她永遠都不會放棄Leah一樣。
真是可怕的一段話!鏡頭回到Leah照例在睡前吃著抗憂鬱的藥物,她突然崩潰、無法再這麼繼續下去,將所有貼在牆上顯示她們是如何不放棄尋找姊姊決心的報導都撕裂,打電話給男同學說,我需要幫忙,請救救我...
妻子 (the Wife)
這段則是告訴我們殺死Krista的兇手是誰,但兇手是誰一點也不重要,也沒告訴我們兇手為什麼要殺人。重點放在兇手的老婆Ruth發現自己的老公就是殺了無數女人的連續兇手時,她的反應與處理。
Ruth的老公,老是將管理倉庫的工作丟給她,也不喜歡待在家裡,總是在夜裡往外跑,好幾天後才回家。Ruth對這種狀況很不滿,總是雜唸他,要他留下來,卻也不敢硬留他下來,也還是做飯給他吃。兩人在家總是面對著電視機,Ruth的不滿持續著,卻也沒能改變些什麼。
某天,她發現老公深夜出遊的秘密。在經過試探確認他是殺人兇手後,她將所有的證物拿走,驅車前往警察局,在臨門一刻反悔,將所有證物紛紛燒毀,到最後連自己的衣物也丟進去,讓大火燒掉才轉身離去。
丈夫與妻子的關係很有趣,剛開始看時,只覺得Ruth是個嘴巴很厲害,對老公不帶任何情份的潑婦。覺得老公只是想要有自己的空間,為什麼Ruth要為老公偶爾不想待在家裡而大發脾氣。隨著劇情進展,發現Ruth罵雖罵,夫妻感情卻還在她心頭,所以不忍讓她老公被抓,將自己的衣物丟進火裡一起燒毀,應該也是對於這段關係的告別吧。
母親 (the Mother)
Krista的母親,在認屍之後,開始嘗試瞭解早早就離家Krista的生活與想法。這一段很像是心靈療傷之旅。片中只見母親一直不斷地拿錢出來,也跟過去那個會侵犯Krista的男人分開了。但這一切對Krista來說已經太晚,過去的傷害已經造成,也無法挽回,可以重新來過讓她變成一個不同的人。
每段關係,導演都隱藏著希望與救贖的可能,在這裡,她安排母親帶回Krista的女兒,可以讓母親重新來過。
死掉的女孩 (the Dead Girl)
精彩的一段!這是Krista死前一日的生活。透過她逐漸走向死亡的最後一日,我們得以窺探她究竟過著什麼樣的生活,有著什麼樣的個性與情緒。不只是一具引起他人生活效應的死屍,而是活生生的存在。藉由這一日,我們逐漸瞭解她,卻也殘酷地,隨著時間的推移,看著她邁向死亡。畫面的最後一幕,是她對著兇手說著,自己的女兒有多麼的可愛,卻不知兇手就在眼前,想要奪走她的生命!
***
總的來說,這部影片的魅力,並非來自於劇情的敘述,而是來自於影像的魅力與演員精湛的演出。這是一部不去看就無法瞭解其特殊魅力的影片。導演在第一個鏡頭,也就是Arden發現Krista屍體的那一段運鏡,你會發現那真的是很漂亮、吸引人的。
每一段故事中的主角,在觸媒引起的轉變發生前,你都會誤以為生命,或者說是生活就是如此,如此的桎梏,讓人窒息,無法改變。就這麼地被關在那小小名為生活的箱子內,就是「命」(destiny)!即使是最終帶來希望的改變,其變化發生的當下,你都不會覺得那是希望,只是折磨人的 something happen,只是脫離現存生活的另一條可能的路,不保證什麼。
她們之後的生活有可能更好,也有可能更壞,卻都是她們面對困境之後「主動的選擇」!意義或許就是在此。
一個名為「新鞋」的故事,來自齊克果(Kierkegaard)。
據說有一位農夫赤足到首都,賺了很多的錢,能夠買一雙鞋子和一雙襪子,還剩足夠的錢可以買醉。
據說,當他醉醺醺地想要發現回家的路時,卻躺在公路中間,睡著了。然後一輛馬車駛過來,車夫對他大叫,要他走開,不然就要碾過他的雙腿。
後來喝醉的農夫醒過來,看看自己的雙腿,由於穿上了鞋子和襪子,所以認不出自己的雙腿,於是對車夫說,「碾過去吧,那不是我的雙腿。」(p.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