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告!以下文字具有強烈怨念,讀後若有任何身體扭捏或心情不爽者,請自行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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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才週二,已經連續兩天都加班到9點才離開崗位,回到家都過10點多。明明離On Site還有一星期,到底在忙些什麼呢?總有做不完的事。雖然一切都在進度內,但是雜事太多,加上手上有兩個案子都在跑、跑、跑。
跑得我都快虛脫了。
雖說目前的情況是,只要加班就可以做得完。但是為什麼呢?為什麼我要加班到九點,回到家超晚,還要在家加班整理網站內容到半夜2點呢?然後一早9:30就要到公司,也不會因為我加班或把事情做完就可以晚上班,是我活該倒楣嗎?
是怎樣,會寫這篇文章,因為我等下還要寫英文授權書跟大頭邀請函。肯定又要到半夜,心有不甘,才想在工作前發牢騷一下。唉~好機車喔!
而且明天晚上肯定也要加班寫Run Down,週四才能跟大家順,然後週四再準備跟客戶的Run Down加司儀稿,對了,還有工作手冊,週五才能跟客戶開會,週六行前訓練。這一切的一切,都還是假裝另一個案子暫時進度休息,這...想當然不可能。
責任感個屁~屁~屁。真是個虛假的意識型態。放我走~
為誰辛苦為誰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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