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任何一份新工作之前,相信大部分的雇主都會對未來可能成為其下屬的求職者說明,他的任務、工作內容及相對應的報酬,並描繪或暗示,在一段的努力時間之後,會有美好的報償等著求職者。這是雇主在表達,他對於這份工作的界定與期望,與他願意付出的成本,並讓求職者可以據此考量,勞動與報酬之間的合理性與可接受性,畢竟工作大抵上就是為了要不愁溫飽,與得到超過基本生活水平的收入,嗯..愈多愈好。
但人活著不是只為了吃住拉撒睡,也不僅是金錢的奴隸,所以需要夢想,需要有期待,於是乎老闆就送你紅蘿蔔,要幾根都行,十串也可,只要你相信。它可以是升遷、獎金或任何可替代性的名詞,其中的共通點就是現在沒有、未來也不保證一定會有,但你肯努力的話,也許你有機會可以得到。我想「也許」跟「有機會」這兩個詞的意涵,就是看老闆賞不賞臉,但前提就是一定要有老闆認可的努力才行。注意,一定要老闆認可喔。然而,事實上努力僅僅只能讓你不被當成無用之物,因為他要考量的因素太多太多,你知道的,老闆都很忙,而且要面面俱到,沒太多心力可以放在小事情上,以致於紅蘿蔔...還是擺著好了。
不得不世故與社會化的我,當然得要被迫認知到兔子跟紅蘿蔔的關係,要說是鬥牛與大紅布的關係也可以,不過這等程度的幻滅,我還可以接受,畢竟紅蘿蔔還在眼前晃啊晃,我可以暫時把腦袋關起來,欺騙自己去相信可能永遠不會得到的紅蘿蔔。
另一個深受資本主義邏輯教育的我,也無意識地認可勞動力的買賣關係與其配套的意識型態。無論契約內容或口頭講定,付錢的就是老大,老闆幾乎是有絕對的權力,在一定的範圍內,指派任何的工作給我。這...我也認了,誰不知道僱佣關係跟賣身契之間的差別,在於賣身契要到死才能結束,而僱佣關係原則上可以喊停,雖然有時候喊停的機會還蠻渺茫的。
現實的問題是,當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將成本不得不轉嫁到我身上時,該怎麼辦?扣除掉市場炒作,基本上市場價格與產品品質是成正比的,當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選擇了品質較差的廠商,相對地,就增加了我的工作量,因為我必須要求他們做出客戶想要的成品。但是他們就是無法做出比較好的成品,所以價錢才能壓得那麼低。這中間過程之艱辛,真是不足為外人道也;如何能要求一個不會走路的小孩跑步呢,又能如何去責怪他不會跑步,甚至連走路都不會呢?
案子並不會因為公司選用了一個甚至是數個品質不好的廠商而停擺,時間仍然在前進、在倒數,客戶仍然拿著放大鏡與鞭子在等我,於是乎只好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在這原本不該花時間處理的事情上面,並祈求奇蹟發生。
某天醒來,深刻地體悟,這就是剝削。客戶不可能因為你用了較差的廠商就願意接受較差的成品。事情一定要被解決,所以選用不好廠商的後果就要由我來承擔與吸收。至於省下來的利潤呢?據說是整個公司的利潤,有助於年度的業績與盈餘目標,若能達到目標就有獎金可拿。短期來看,帳面上似乎沒有較多的支出,呈現類盈餘狀態。因為我的人事費用是公司的固定支出,沒有加班費、只有責任制,如果我可以處理,那就不需要多花費用在外包廠商上。但就長期來看,必然會產生內耗與自爆。
如同我的客戶說的,以前他們都是自己來,經過這次的經驗,他們會建議委外舉辦,畢竟這些工作原本就不是他們的工作內容與任務重心。我相信專業,也以專業自豪,所以選用合適的外包廠商並委外是必要的,不是嗎!?
但人活著不是只為了吃住拉撒睡,也不僅是金錢的奴隸,所以需要夢想,需要有期待,於是乎老闆就送你紅蘿蔔,要幾根都行,十串也可,只要你相信。它可以是升遷、獎金或任何可替代性的名詞,其中的共通點就是現在沒有、未來也不保證一定會有,但你肯努力的話,也許你有機會可以得到。我想「也許」跟「有機會」這兩個詞的意涵,就是看老闆賞不賞臉,但前提就是一定要有老闆認可的努力才行。注意,一定要老闆認可喔。然而,事實上努力僅僅只能讓你不被當成無用之物,因為他要考量的因素太多太多,你知道的,老闆都很忙,而且要面面俱到,沒太多心力可以放在小事情上,以致於紅蘿蔔...還是擺著好了。
不得不世故與社會化的我,當然得要被迫認知到兔子跟紅蘿蔔的關係,要說是鬥牛與大紅布的關係也可以,不過這等程度的幻滅,我還可以接受,畢竟紅蘿蔔還在眼前晃啊晃,我可以暫時把腦袋關起來,欺騙自己去相信可能永遠不會得到的紅蘿蔔。
另一個深受資本主義邏輯教育的我,也無意識地認可勞動力的買賣關係與其配套的意識型態。無論契約內容或口頭講定,付錢的就是老大,老闆幾乎是有絕對的權力,在一定的範圍內,指派任何的工作給我。這...我也認了,誰不知道僱佣關係跟賣身契之間的差別,在於賣身契要到死才能結束,而僱佣關係原則上可以喊停,雖然有時候喊停的機會還蠻渺茫的。
現實的問題是,當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將成本不得不轉嫁到我身上時,該怎麼辦?扣除掉市場炒作,基本上市場價格與產品品質是成正比的,當公司為了節省成本而選擇了品質較差的廠商,相對地,就增加了我的工作量,因為我必須要求他們做出客戶想要的成品。但是他們就是無法做出比較好的成品,所以價錢才能壓得那麼低。這中間過程之艱辛,真是不足為外人道也;如何能要求一個不會走路的小孩跑步呢,又能如何去責怪他不會跑步,甚至連走路都不會呢?
案子並不會因為公司選用了一個甚至是數個品質不好的廠商而停擺,時間仍然在前進、在倒數,客戶仍然拿著放大鏡與鞭子在等我,於是乎只好花更多的時間與精力,在這原本不該花時間處理的事情上面,並祈求奇蹟發生。
某天醒來,深刻地體悟,這就是剝削。客戶不可能因為你用了較差的廠商就願意接受較差的成品。事情一定要被解決,所以選用不好廠商的後果就要由我來承擔與吸收。至於省下來的利潤呢?據說是整個公司的利潤,有助於年度的業績與盈餘目標,若能達到目標就有獎金可拿。短期來看,帳面上似乎沒有較多的支出,呈現類盈餘狀態。因為我的人事費用是公司的固定支出,沒有加班費、只有責任制,如果我可以處理,那就不需要多花費用在外包廠商上。但就長期來看,必然會產生內耗與自爆。
如同我的客戶說的,以前他們都是自己來,經過這次的經驗,他們會建議委外舉辦,畢竟這些工作原本就不是他們的工作內容與任務重心。我相信專業,也以專業自豪,所以選用合適的外包廠商並委外是必要的,不是嗎!?
嗯!現在知道我為什麼貴了吧?
ReplyDelete我是在使妳免於被剝削呀!
哇哈哈哈哈哈!
感恩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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