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December 29, 2011

真害(台)!

連續進場,連續在展場待了17天(未完,倒數3天中)。

好累!

認真的覺得,案子接得這麼密,不但搞壞自己的身體,施作的品質及細節時有忽略,甚至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客戶服務也難以周全。為什麼要接案子來搞砸自己的名聲!?

這些日子除了笑得很假,注意力不集中,反應變慢(誒,該說是沒有反應),最糟糕的是,對人應有的態度與耐心都沒了!這,真的很不好。

反省中......

至於,對自己身體與精神所造成的損害,則是已經放棄估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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